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茸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泖港镇第四届运动会承办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单位;(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泖港镇第四届运动会承办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RS-2018CG100) 3、预算编号:15-18-53694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在国发“46 号”文件的思想指导下,镇政府积极响应政策号召,致力推动社会体育、休闲体育、公益性群众体育。更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精神,进一步推动泖港镇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展示泖港镇广大人民群众良好的精神风貌,生态泖港镇,美丽(健康、魅力)新农村。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拟定于2018年6月至10月期间举办泖港镇第四届运动会。为提高群众参与度,设置有竞技类、趣味类、益智类、展示类、残疾人项目等近20个专项比赛项目(主要有田径、乒乓球、羽毛球、3 对 3 篮球、定向越野、拔河、踢毽子、跳绳、家庭趣味赛、中国象棋、桥牌式 80 分、斗地主、广播操、广场舞、木兰扇、健身气功、残疾人定点投篮、残疾人乒乓球比赛等,拟通过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办主体,并委托其具体承办实施,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签订合同生效后至运动会结束(2018年10月底)。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784000.00元(国库资金:784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07-06 08:4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7-13 08:4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注: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网页截图的彩色扫描件;以上资料上传后需进行现场验证审核,现场审核验证时间:2018-7-6上午8:4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7-13上午8:40(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9号2楼,文件费500元/本,逾期不再办理。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7-06 08:40:00至2018-07-13 08:4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16年度或者17年度)复印件;依法缴纳社保及税收的相关材料(18年4、5、6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凭证)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需盖公章及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07-16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07-16 09: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系统,书面投标文件递交至磋商地点。 2、磋商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二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2)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3)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原件;4)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2、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2018年7月13日上午12:00前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或网上电子投标平台提疑,招标代理机构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发布澄清公告。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咨询电话:(021)********转16206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