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采购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琉璃河考古遗址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采购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琉璃河考古遗址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申请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琉璃河考古遗址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联系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甲12号,
联系人:朱女士 ,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琉璃河考古遗址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规划与建设是有效保护与展示遗址、带动当地旅游经济和相关产业发展、提升琉璃河遗址作为北京建城起源的重要价值、促进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弘扬的重要途径。目前《琉璃河遗址保护规划(2016-2030年)》已上报国家文物局。为进一步落实保护规划相关内容,亟需开展考古遗址公园的规划编制工作。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本项目原公开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排他性、倾向性及不合理条款,且招标公告时间及采购程序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并了解到本项目从发布公告到投标截止期,招标代理机构未收到投标人就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及招标过程提出的质疑和投诉。本次单一来源公告符合相关规定,鉴于该项目经过两次公开招标后,最终通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不足三家,且两次报名均只有一家,同时鉴于招标人对该服务项目的使用需求,为了提高采购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3条规定,故本项目符合申请转为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姓名 | 刘梅 | 职称 | 高工 | 工作单位 | 北京银建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姓名 | 刘春雁 | 职称 | 高工 | 工作单位 | 北京中建设计院 |
姓名 | 冯素琴 | 职称 | 高工 | 工作单位 | 中资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
论证意见:论证意见:论证专家对“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琉璃河考古遗址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进行了认真的论证,专家一致认为: 本项目原公开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排他性、倾向性及不合理条款,且招标公告时间及采购程序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并了解到本项目从发布公告到投标截止期,招标代理机构未收到投标人就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及招标过程提出的质疑和投诉。本次单一来源公告符合相关规定,鉴于该项目经过两次公开招标后,最终通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不足三家,且两次报名均只有一家,同时鉴于招标人对该服务项目的使用需求,为了提高采购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3条规定,故本项目符合申请转为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07月06日至 2018年07月13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联系人:侯主任,联系电话:***-********),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甲12号,联系人:朱女士 , 联系电话:***-********)。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f28c1b01646d217cec4423">论证意见表.pdf;2、其他附件;
(1)********f28c1b01646d21c3a44424">单一公告.pdf;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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