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素厂四期焙烧解组系统改造 招标公告
炭素厂四期焙烧解组系统改造 招标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炭素厂四期焙烧解组系统改造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炭素厂四期焙烧解组系统改造(招标编号:QHZB-05-2018-042),建设资金自筹且已落实。现邀请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炭素厂四期焙烧解组系统改造项目
2 项目地点:青海分公司项目改造现场。
3. 项目概况:对炭素厂四期焙烧解组系统进行改造 。
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 招标范围及交货期
招标主要内容:该设备安装在炭素厂四期焙烧原解组机组的西面,其功能是将焙烧多功能天车夹运过来的竖装焙烧炭块组(2×7),进行逐块接收、推移、倾翻、推移、推移、回转、推移、刮削清理、推移、翻转、输送、回转旋转、输送、回转旋转,彻底清理掉阳极表面粘附的填充料。同时将清理下来的填充料和清理物,由解组清理机组的炭粉输送系统和斗式提升机送至原有料坑储存。新安装的设备必须与原有不改动设备实现对接和联动。送入炭块库编组合格的炭块,由炭块库内堆垛天车夹取运走;不合格炭块经废块输送机转运至炭块库临时堆放,进入废品再处理工序。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由乙方提供基础设计图纸、动静荷载值和承载点。4个月内乙方将设备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安装调试时间除去甲方因生产要求而产生的停工时间)并签署验收合格的书面交货手续后视为交货完成。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相应设备制造厂商。
3.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的经营业绩。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投标人未发生纠纷、裁决等诉讼,并提供书面说明。
6.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管控能力。
三、标书获取须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6日至7月10日,每日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14:00时至16:30时。(周六、周日休息)。持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等资料现场报名带原件,复印件或将扫描件发到指定邮箱的需加盖公章,经审核通过后招标人提供谈判文件。
2.获取地点: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宁张公路28公里处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办公楼A520室。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2日 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宁张公路28公里处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办公楼A118会议室。
2.开标时间:2018年7月12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宁张公路28公里处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办公楼A118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
六、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纪检监察部。
七、联系方式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张公路28km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办公楼A520室
邮编:810108
电话: ****-*******
传真:****-*******
邮箱:********9@qq.com">********9@qq.com
联系人:蔡邦霞李洪云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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