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文化广电局新闻拍摄设备及附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勉县文化广电局新闻拍摄设备及附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勉县文化广电局新闻拍摄设备及附件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受勉县文化广电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勉县文化广电局新闻拍摄设备及附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争:
一、采购项目名称:勉县文化广电局新闻拍摄设备及附件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名称:勉县文化广电局
2、采购人电话:****-*******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汉台区西新街仁和春天小区11#楼二单元23层
3、联系方式:****-*******
四、磋商内容及要求:
1、项目实施地点:勉县
2、项目性质及采购预算:财政资金,约49.6万元。
3、磋商内容:采购手持式摄录一体机、相机、镜头、存储卡、锂电池、三角架等相关附件。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三)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证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一)发售时间:2018年7月6日―2018年7月12日,8: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市汉台区西新街仁和春天11号楼2单元23层)
(三)磋商文件售价:500元。
八、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报名时请提供企业介绍信、经办人加盖供应商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销售授权书复印件一套。
九、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17日14时00 分
2、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汉台区西新街仁和春天小区11#楼二单元23层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18年7月17日 14时 00 分
2、磋商地点:汉台区西新街仁和春天小区11#楼二单元23层
十一、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磋商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
2、联系电话:136*****713****-*******
3、联系地址:汉台区西新街仁和春天小区11#楼二单元23层
十二、本项目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如公告内容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采 购 人:勉县文化广电局
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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