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S11楼一层汽车厂房实训场地装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S11楼一层汽车厂房实训场地装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S11楼一层汽车厂房实训场地装修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07月06日12:4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7月09日09:00至2018年07月13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819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7月31日14:0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815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 ||
预算金额 | ¥132.18008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靳添茹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157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5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袁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靳添茹186*****157 | ||
附件: | |||
附件1 | BJJF-2018-775s11楼 (二次).doc |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S11楼一层汽车厂房实训场地装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S11楼一层汽车厂房实训场地装修
项目编号:BJJF-2018-77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靳添茹
项目联系电话:186*****15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51号
联系方式:袁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靳添茹186*****15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S11楼一层汽车厂房实训场地装修
采购数量:1项
简要技术要求/或基本概况介绍/招标项目的性质:本项目为S11楼一层汽车厂房实训场地装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时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检察院开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3、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4、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受聘于投标人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安全“B”本)和拟派的项目经理应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项的;7、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9、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甲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2.18008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9日 09:00至2018年07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819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31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31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815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注:1、如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证书(须为受聘于投标人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安全“B”本)和拟派的项目经理应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
5、如领取人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如领取人为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若为外省市、港澳台地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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