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棚户区改造外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网上资格确认)招标公告
2018年棚户区改造外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网上资格确认)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80*****402
台安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外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施工资格预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安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外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已由台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台发改审批[2017]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台安县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台安县城乡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台安县城区
2.2工程规模:
道路工程:新建、改造道路7条,分别为建设北大街、建设南大街、红旗路东侧延伸、梅园南大街、红旗路西侧延伸、人民路、工人村路,道路总长度约为5179.83米,道路总面积约16.723万平方米。
2.3计划工期:2018年8月15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共504日历天。
2.4合同估算额:11289.2万元
2.5招标范围:台安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外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2015新标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4其他要求:(1)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台安县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由代理机构查询核实)(3)申请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5)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要求:①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10年(含)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②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③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在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B708持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6日13时00分,地点为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台安县梅园写字楼会展中心一楼)。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台安县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台安县台安镇繁荣北街51号
联 系 人:赵伟
电 话:139*****014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B708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 ********785
2018年7月6日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提示(点击展开)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实施步骤 一、投标报名需知(未建立企业信息库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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