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方案编制项目公开招标
启东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方案编制项目公开招标
启东市政府采购磋商公告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方案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启东市公园中路842号。
联系方法:0513- ********
采购代理机构: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启东市牡丹江中路1458号,银洲国际金融中心5号楼二楼
联系方法:****-********(电话),****-********(传真)。
二、采购项目的编号、名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项目编号:Z********0135(ZB036) 。
项目名称:启东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方案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800万元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特定条件: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且同时具有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4、投标企业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的规划、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河道整治、水环境治理类规划、设计等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供应商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本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磋商文件附于本招标公告后,与本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上网,供应商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 http://ggzyjy.ntzw.gov.cn/)
3.磋商文件售价:免费提供。
六、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8年07月17 日上午8:30-9:00 (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18年07 月17 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开标(磋商)时间:2018年07月17 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开标(磋商)地点: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启东市牡丹江中路1458号,银洲国际金融中心5号楼二楼)。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周海东 联系电话:0513-********。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八年七月五日
附:磋商文件
启东市政府采购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磋商文件正文;
第二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三部分、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磋商文件正文
一、磋商邀请: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方案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须知:
(一)请供应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注册南通市采购会员,需要做如下工作:
打开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页面左侧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陆→免费注册(用户类型:供应商)。
(二)磋商文件的阅读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必须截止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三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三)磋商文件的修改
1.采购人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相关网站( http://ggzyjy.ntzw.gov.cn/)予以发布。
2.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
3.若采购人认为需要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在相关网站( http://ggzyjy.ntzw.gov.cn/)予以发布。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4份副本。
2.磋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交;采购人不接收供应商邮寄磋商响应文件。
3.磋商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并应在磋商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分三包密封,一包资格审查文件、一包商务技术标、一包价格标(每包内含相应文件正副本)。
4.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磋商响应文件名称(如:“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
5.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
6.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7. 供应商在投标时还需提供磋商响应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所涉及的证明材料的原件),请将证明材料原件放在一个档案袋里,并在档案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原件清单目录,证明材料原件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
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
2.磋商响应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印章。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供应商应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送至指定的投标地点,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如收到的有效响应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响应文件为两家或以上的,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如收到的有效响应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响应文件为一家的,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方式变更后,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3.采购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必须将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并密封后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收,但不退换磋商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磋商响应承诺书(按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二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4.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5.供应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6.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7.供应商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8年1-3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8.投标企业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的规划、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河道整治、水环境治理类规划、设计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同时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备查);
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三格式填写);
注意: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原件备查的材料必须携带原件,原件存放在磋商响应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包中备查(其中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已实行网上直接打印的地区,可提供网上打印的彩色材料,但必须注明查询的网址及查询方式);如原件未携带或原件与复印件内容不一致,否则将被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
四、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一)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组成(另须提供原件包备查)。
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详见本标书第一部分“磋商文件正文”中 第三条“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要求。
2.商务技术标
供应商应根据本标书“磋商文件正文”中 第六条“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提供的主要技术规范,要求标准等,仔细阅读并在理解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商务技术标评标办法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注:商务技术标文件中的所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原件备查的材料必须携带原件,原件存放在磋商响应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包中备查;如原件未携带或原件与复印件内容不一致的,将导致商务技术标对应的评分项不得分。
3.价格标
(1)投标报价汇总表(按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附件四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明细表(按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五格式填写)
(二)投标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 各供应商根据本规划概况和采购人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的规划经验及发展策略,按规划编制所需费用进行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项目要求》中的全部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规划编制费、资料搜集和工作例会费、报批评审费以及应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规费及税金等一切费用。合同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 除本标书“磋商文件正文”中 第六条“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磋商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4.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5.投标报价中的计价一律采用人民币。若投标总价与单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大写与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6.最低投标价不能作为本次招标采购的中标保证。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
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密封在响应文件密封袋内)。
2.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地点:规定的投标时间内交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工作人员处。
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60000元。
4.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其他形式一律不予接收)。银行汇票必须载明:收款人:启东市财政局;用途: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供应商名称(非个人姓名或其它单位名称)。
●各银行通用条款:
(1)收款人为:“启东市财政局”;
(2)银行汇票上,出票金额必须与磋商文件要求一致;
(3)银行汇票上,“申请人”“出票行”“账号”“密押”均不得空缺或错误;
(4)加盖对应的银行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
●各银行的特殊条款:
(1)华东三省一市汇票——加盖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
(2)全国银行汇票(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江苏银行、农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南京银行汇票)——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
备注:农业银行开具的全国银行汇票上“密押”不作要求。
(3)其他全国银行汇票(如兴业银行、杭州银行汇票等)——⑴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⑵汇票上需有“请向城商行或工行申请结算”或“请划付当地城商行或工行”等字样。
●注意:
(1)所有银行汇票的有效期不少于15天(有效期的起算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2)供应商办理好汇票后,请按照上述要求仔细进行核对。上述条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采购人将拒绝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3)凡汇票均不要开“不可转让的汇票”、“不得转让的汇票”、“不得跨地区转让的汇票”,否则采购人将拒绝接受磋商响应文件。
5.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6. 被确定为中标的供应商,如中标无异议,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
(四)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1.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供应商所交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2.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中标资格,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3.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中标候选人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采购项目财政预算、最高限价:800万。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总体要求
随着启东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的范围和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对城市的水环境质量提升、规划理念都有了新的要求,为深入实施启东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和江苏省政府颁布的《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5〕175 号)中提出的具体要求:到 2020 年,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 70.2%,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 98%,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地级以上城市中心城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到 2030 年,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 75%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 100%。《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44 号)要求从 2016 年起在各省辖市城市中心城区开展新一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行动。因此,开展启东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是十分必要的。
通过开展启东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方案编制,全面排查启东市城市污染源数量、类型、结构及空间分布,深入分析城市水环境质量变化的原因及趋势,找出启东市城区水环境治理的关键节点,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以确保启东市城区水环境质量的整体改善。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本项目规划范围为启东市城市建成区范围,东至丁仓港路、南至沿江公路、西至港西路及延伸线、北至中央河(包括以上河道及道路)。
(三)、规划原则、规划水平年、编制任务、深度要求及时间要求:
1、规划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和规范;
(2)服从已批准上位规划;
(3)持续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科学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
(4)从实际出发原则,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重点突出,远近结合。
2、规划水平年
规划基准年:2016年;
近期水平年:2020年;
远期水平年:2030年。
3、规划实施内容
规划主要内容应该包括以下部分:
(1)启东市城区排水系统现状调查
在调查启东市城区雨、污排水系统资料现状的基础上,摸清城区排水管网(含雨污合流管道)与泵站规划、建设现状、输送能力、运行现状等;采用数据调研和入户调查等方式详细调查所有用水单位的用水量、污水泵站输送的污水量,结合考虑地下水渗透系数和泵站排空实验,核算各排水系统的混接污水量;借助CCTV检测、荧光光谱溯源等技术手段,结合对管网系统干管重要节点水量、水质监测,开展对管网系统雨污错接、混接等进行排查,明晰城区管网系统(含泵站)污水、污染物的分区输送现状以及污水厂处理能力。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序号 | 区域 | 调查项目或工作内容 | 备注 |
1 | 小区、学校、医院等“十必接” | 总排口的口径、位置 | |
2 | 头兴港河、中央河、庙港河、惠阳河、紫薇河、民乐河、南城河、江海南路河、汇东小区北横河、牡丹江西路河、世纪大道河、团结路北侧河、紫薇公园南北横河、南郊家园北横河等河道 | 雨污合排口及溢流口位置、标高、流量 | |
3 | 主干道的污水管网(含雨污合流) (DN300及以上) | 管网走向、管道材质、口径、标高、连接情况、破损情况、贯通情况 | 其中部分管网的材质、口径、破损情况已经完成(详见附表),由招标人提供给成交供应商整合。 |
4 | 启东市建成区范围(DN300及以上) | 制作污水管网图、水力模型 |
附表
序号 | 路段 | 长度(米) |
1 | 建设北路(中央路—长龙中路—桃源路) | 907 |
2 | 紫薇路(港东路—庙港河) | 1208 |
3 | 松花江路(江海路—公园路) | 368 |
4 | 长龙路(和平北路—江海北路—公园路) | 2080 |
5 | 牡丹江路(江海路—公园路) | 355 |
6 | 人民路(港东路—和平路—江海路—公园路—名胜路) | 3899.9 |
7 | 中央大道(和平路—江海路—公园路—紫园路—庙港河) | 601 |
8 | 庙港河东西两侧污水 | 2756 |
9 | 灵秀路(和平路—江海路—公园路—名胜路—庙港河) | 2221 |
10 | 干休巷(花园路菜场东) | 177 |
11 | 江海路(中央路—发展路) | 452 |
12 | 民乐路(港东路—惠阳路) | 2706.8 |
13 | 江海路(南苑路—紫薇路) | 3395.5 |
14 | 幸一路(民乐路—紫薇路) | 1390 |
15 | 南苑路(和平路—庙港河) | 1829 |
16 | 公园路(南苑路—人民路) | 1689 |
17 | 河南路(河南路西—名胜路) | 1676 |
18 | 长兴路(和平路—江海路) | 525 |
19 | 长龙一村(紫园路—庙港河) | 267 |
20 | 灵秀路(名胜路—建设路) | 1521 |
(2)启东市城区排水系统存在问题分析
在摸清城区排水系统现状底数的基础上,借助管道水力模拟、水环境模拟、容量核算等方法,明晰城区排水系统污染放江对河道水环境的影响;基于城区水环境改善目标,结合已有的启东市排水规划,分析确定城区一、二级干管和支管、泵站、污水厂在规划布局、建设运行、管理、容量等方面的不足,重点确定制约管网系统正常运行的关键问题,提出整体性对策措施,并形成分析报告。
(3)启东市城区排水系统改造实施方案
在摸清城区排水系统底数和明晰其问题的基础上,基于整体性对策措施,按启东市水环境改善阶段要求提出具体的实施路线图,分阶段、分年度提出排水系统改造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方案设计图纸,重点包括大混接点改造详单、管网破坏或淤积点(段)修复计划方案、污水截流输送专用管道设计初步方案、泵站改造计划、不同情景下城区水系水力调度方案等,预测分析各实施进程阶段排水系统对城区河道水体水质的影响,并提供项目概算文件。
(4)城市水环境保护与治理综合整治总体思路根据启东城市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科学制定启东市城市水环境保护与治理综合规划的目标和具体指标,明确不同时期(近期和远期)的目标与指标。其中目标应该包含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水经济、水社会等,具体指标应包括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径流污染控制率、溢流污染控制率、水面率、滨水空间控制范围、自然岸线率、水体功能达标率、防洪排涝达标率、生物多样性等。
根据水环境保护与治理综合规划的总体目标,针对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坚持保护优先和生态为本的基础上提出启东城市水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总体思路。总体思路应该体现区域的特征及不同功能单元的差异性。
4、深度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防洪规划规范》(GB51079-2016)、《江苏省城市水环境治理规划编制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其中改造实施方案满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要求。
(2)规划成果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内容包括:现状调查成果的文本文件及全线影像资料、分析报告、管道破损的修复方案及维修费用估算、规划文本、图件及电子版。
(四)编制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现状调查成果(经业主抽检,准确率须达80%及以上,如两次抽检准确率低于80%的则取消合同),2019年2月28日前提交全部成果并通过业主组织的评审。
(五)其它事项
1、成交供应商的现场调查成果的准确率须达80%及以上,如在采购人抽检验收中准确率未达标的,成交供应商须重新进行调查整改,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如整改后抽检验收中准确率仍未达标的,则视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发生的任何费用。
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供应商自行进行的现场勘察费用)。
3、邀请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解答,如未参加开标,则视作认同开标结果。
七、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八、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
1.规划编制时间:详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第六条《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中“(四)编制时间要求”。
2.服务地点:启东市城市建成区范围。
九、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采购资金的支付时间、条件:提交现状调查成果(经业主抽检,准确率须达80%及以上)后付合同价的50%,提交全部成果报审后付至合同价的80%,余款在全部成果通过业主组织的评审后付清。
十、评标方法和投标无效情形:
(一)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其中商务技术部分占70分,价格部分占30分。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简介、澄清等,按本项目的具体评分项目及分值进行评分,最后计算供应商的商务技术部分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得分+报价得分,取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评标流程:评审审查文件—评审商务技术标—评审价格标—确定成交候选人。
(一)、资格审查
1.所有供应商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并按照本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2.只有资格条件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技术标评分。
(三)商务技术标评分标准
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标文件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后打分(取评委打分的平均值,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 | 评标项目 | 评分要求 | 分值 |
1 | 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规划思路 |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总体了解情况;对本项目具体情况熟悉程度,对本项目理解是否透彻;对规划工作内容思路是否清晰、技术路线是否正确;总体规划思路是否切合工程实际,合理可行等进行综合打分。优秀的得4-5分;良好的得3-4分;一般的得2-3分;差的得0-2分。 | 5分 |
2 | 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规划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是否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是否合理、可行、可靠进行综合打分。优秀的得8-10分;良好的得6-8分;一般的得4-6分;差的得0-4分。 | 10分 |
3 | 规划工作大纲 | 根据组织机构是否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是否合理进行综合打分。优秀的得4-5分;良好的得3-4分;一般的得2-3分;差的得0-2分。 | 5分 |
根据质量要求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进行综合打分。优秀的得4-5分;良好的得3-4分;一般的得2-3分;差的得0-2分。 | 5分 | ||
根据进度计划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进行综合打分。优秀的得4-5分;良好的得3-4分;一般的得2-3分;差的得0-2分。 | 5分 | ||
根据后续服务具体措施是否得当、清晰进行综合打分。优秀的得4-5分;良好的得3-4分;一般的得2-3分;差的得0-2分。 | 5分 | ||
4 | 项目负责人陈述 | 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规划思路、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规划工作大纲进行阐述和解说。优秀的得8-10分;良好的得6-8分;一般的得4-6分;差的得0-4分。 | 10分 |
5 | 人员配备 | 1、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的规划业务(类似项目是指河道整治、水环境治理类规划、设计等,不含资格审查业绩),合同额在300万元至500万元(不含500万元)【或工程投资额5000万元至1亿元(不含1亿元)】的得2分;合同额在500万元至800万元(不含800万元)【或工程投资额1亿元至2亿元(不含2亿元)】的得4分,合同额在800万元及以上(或工程投资额2亿元及以上)的得6分,项目负责人有多个业绩的,仅以得分最高的业绩计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额或工程投资额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为准,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需提供业主证明) 2、如本规划编制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专业齐全,水利工程规划、水文与水资源、水工结构、水土保持、勘察测量或岩土工程、工程造价专业都配备人员的,且配备的专业人员都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9分,提供职称证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组成员缴纳的2018年1-3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如拟派项目组成员为事业编制人员的,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否则每一个专业不符合要求的扣1.5分; 备注:上述材料在投标时均须提供原件,以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将导致对应的评分项不得分。 | 15分 |
6 | 企业业绩 | 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的规划业务(类似项目是指河道整治、水环境治理类规划、设计等,不含资格审查业绩),合同额在300万元至500万元(不含500万元)【或工程投资额5000万元至1亿元(不含1亿元)】的有一个得2分;合同额在500万元至800万元(不含800万元)【或工程投资额1亿元至2亿元(不含2亿元)】的有一个得4分,合同额在800万元及以上(或工程投资额2亿元及以上)的有一个得6分,本项最多得10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额或工程投资额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为准) 备注: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时,不重复计分,在投标时须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以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将导致该评分项不得分;注意: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中的业绩不计分。 | 10分 |
(四)价格标评分标准(30分)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和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或不能通过评标委员会初审的供应商不列入评审范围,列入评审范围的供应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经核准后的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分
注意:供应商在磋商现场递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得超过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
(五)定标
1、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标、价格标得分之和为其总得分;
2、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推荐前三名为第一、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
3、若总得分者有相同时,则投标报价较低者排名优先,均相同时技术分较高的排名优先,再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六)若成交供应商毁标或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被查证确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不良记录一次,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依法重新招标。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七)投标无效情形
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或密封的;
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投标报价部分未盖章的;
3.磋商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数额及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6. 供应商属于投标禁止情形的;
7. 磋商响应文件除价格标外出现报价的;
8.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800万的;
9. 磋商文件明确为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十一、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60天(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不收取代理费用。
十四、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在法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
(三)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四)提起质疑的日期;
(五)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十五、其他注意事项
1.在投标开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评标委员会不公布落标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3.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有供应商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评标。
4. 履约保证金交纳要求: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履约保证金将在成交供应商提交报批稿并报市政府审批后无息退还。
5.授予合同
⑴成交通知
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tzw.gov.cn/)予以公布,招标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发中标(成交)通知书做如下操作:
打开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页面左侧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陆→左侧采购业务→成交通知书
⑵签订合同
①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②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招标人人签订合同,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合同签订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所有合同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备案。
打开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页面左侧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陆→左侧采购业务→采购合同→合同备案
6.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7.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第二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启东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方案编制项目
合同编号: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 月 日
合 同 条 款
发包人: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设计人: (中标单位名称)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启东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方案编制项目编制,项目地点为启东市城市建成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书
3.2 中标函(文件)
3.3 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 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及设计内容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 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 资 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6.1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现状调查成果(经业主抽检,准确率须达80%及以上,如二次抽检准确率低于80%的则取消合同),2018年12月31日前提交全部成果并通过业主组织的评审。
6.2 交付的设计文件的份数与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费用及支付办法
7.1 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万元,合同价应包括完成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项目要求》中的全部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规划编制费、资料搜集和工作例会费、报批评审费以及应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规费及税金等一切费用。合同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7.2付款方式: 提交现状调查成果(经业主抽检,准确率须达80%及以上)后付合同价的50%,提交全部成果报审后付至合同价的80%,余款在全部成果通过业主组织的评审后付清。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 发包人责任
8.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8.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8.1.3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8.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8.1.5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费用由设计人承担)。
8.2 设计人责任
8.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8.1.1、8.1.2 、8.1.4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8.2.2 设计人的现场调查成果的准确率须达80%及以上,如在招标人抽检验收中准确率未达标的,成交供应商须重新进行调查整改,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如整改后抽检验收中准确率仍未达标的,则视为验收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发生的任何费用。
8.2.3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8.2.4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2.5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第九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南通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启东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1.2在签署本合同的同时,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否则视同违约,发包人有权另择设计人。履约保证金将在成交供应商提交全部成果并通过业主组织的评审后无息退还。
11.3本工程其他需要专项(业)设计的项目均由设计人负责。其联营设计的质量、责任和费用由设计人承担。
11.4在签订合同时设计人必须将联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提交发包人审查备案。
11.5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方不得将项目转委他人,否则发包人有权另择设计人,并由设计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1.6设计人无特殊情况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变更投标承诺的主要设计人员。
11.7如发生设计变更,不论工作量大小发包人不再另行增加设计补偿费用。
11.8本合同中未明确的条款,但在磋商文件、答疑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中已明确的内容亦为本合同条款。
11.9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1.10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启东市财政局一份。
1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1.12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1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盖章): 设计人(盖章): 备案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第三部分 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一:
磋 商 响 应 承 诺 书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们已收到你们关于项目编号为Z********0135(ZB036)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启东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方案编制项目的磋商文件,经仔细阅读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并作如下承诺:
1.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一切要求,参与投标。
2.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3.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义务。
4.我们愿意提供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们同意你们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6.我们愿意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同意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7.如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愿意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无法通过验收,采购人可对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并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罚;如逾期完成合同任务,采购人可按磋商文件予以处理。
8.有关投标事项的函电,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单位:邮 编:电话:
传真:联系人:地址: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年月日
附件二: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地址:特授权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编号为Z********0135(ZB036)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启东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方案编制项目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三: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项目编号为Z********0135(ZB036)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启东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方案编制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承诺。
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四:
投标报价汇总表
Z********0135(ZB036)启东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方案编制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启东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方案编制项目 |
项目编号 | Z********0135(ZB036) |
投标报价总计 | 人民币大写:,¥元。 |
编制时间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现状调查成果(经业主抽检,准确率须达80%及以上,如两次抽检准确率低于80%的则取消合同),2019年2月28日前提交全部成果并通过业主组织的评审。 |
服务地点 | |
备注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五:
投标报价明细表
Z********0135(ZB036)启东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方案编制项目
序号 | 名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合计 (万元) | 备注 |
一 | 启东市城区排水系统现状调查 | |||||
1 | 小区、学校、医院等“十必接”的总排口的口径、位置 | 项 | 1 | |||
2 | 头兴港河、中央河、庙港河、惠阳河、紫薇河、民乐河、南城河、江海南路河、汇东小区北横河、牡丹江西路河、世纪大道河、团结路北侧河、紫薇公园南北横河、南郊家园北横河等河道的雨污合排口及溢流口位置、标高、流量 | 项 | 1 | |||
3 | 主干道的污水管网(含雨污合流)(DN300及以上)的管网走向、管道材质、口径、标高、连接情况、破损情况、贯通情况 | 项 | 1 | |||
4 | 制作启东市建成区范围(DN300及以上)污水管网图、水力模型 | 项 | 1 | |||
二 | 启东市城区排水系统存在问题分析 | 项 | 1 | |||
三 | 启东市城区排水系统改造实施方案 | 项 | 1 | |||
四 | 城市水环境保护与治理综合整治总体思路 | 项 | 1 | |||
(一~四)小计 | ||||||
计费基数 (万元) | 费率 | 合计 (万元) | ||||
五 | 税费 | |||||
六 | 管理费 | |||||
七 | 合计 | 人民币大写:,¥元。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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