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秦都区政务大厅电子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咸阳市秦都区政务大厅电子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咸阳市秦都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咸阳市秦都区政务大厅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已于2018年6月13日上午9时在时代王朝大酒店四楼会议室对咸阳市秦都区政务大厅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在采购过程中由于符合竞争性谈判要求的谈判人不足三家,现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咸阳市秦都区政务大厅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QCG(2018)014
三、采购人名称:咸阳市秦都区政务大厅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政府办公楼A101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咸阳市秦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政府办公楼836室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数量和简要说明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设备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办公电脑 | 台 | 86 |
2 | 电脑一体机 | 台 | 6 |
3 | 激光打印机 | 台 | 50 |
4 | 彩色喷墨打印机 | 台 | 2 |
5 | 多功能一体机 | 台 | 2 |
6 | 工商证照自助 申报打印一体机 | 台 | 1 |
7 | 高拍仪 | 台 | 10 |
8 | 自助触摸查询 一体机 | 套 | 2 |
1、项目内容:咸阳市秦都区政务大厅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用途:办公需要
3、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4、项目预算:6958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5.供应商必须独立投标,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特别说明:报名时需提供1-6项要求的谈判响应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备查)
七、谈判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谈判时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八、参加竞争性谈判报名时间: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谈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13日上午9:00止
十一、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谈判时间:2018年7月13日上午9:00整
十三、谈判地点:另行通知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户名:咸阳市秦都区预算外资金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咸阳分行人民中路支行
特别说明:已报名而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函告采购人。
咸阳市秦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7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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