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杭绍台铁路站前HSTZQ-2~7标段项目物资采购联合招标
【物资】杭绍台铁路站前HSTZQ-2~7标段项目物资采购联合招标
杭绍台铁路站前HSTZQ-2~7标段项目物资采购联合招标 招标编号:HSTZQWZLC-2018-0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项目为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以下简称杭绍台铁路),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发改基础(2016)25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杭绍台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所需的水泥、管桩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1.2 此次招标依据为: ********9">(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施工分包单位自购物资管理实施办法》; (5)评标报告(招标编号:HSTZQWZLC-2018-01); (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1.3 招标人: (1)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宏润建设); (2)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中铁一局); (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中铁十一局); (4)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中铁四局)。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杭州至绍兴段利用既有杭州至宁波高速铁路,新建线路从绍兴北站引出,经绍兴市越城、上虞、嵊州、新昌和台州市天台、临海、椒江、路桥、温岭等县内,引入既有宁波至温州高速铁路温岭站;全长269公里,其中新建正线224公里;设计行车速度为350公里/小时;全线共设8座车站。 项目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516号)和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以《关于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2017〕66号)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448.9亿元,资本金由民营资本、中国铁路总公司、浙江省交通集团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其中民营资本占51%;项目于2018年全线开工建设,2021年底完工,总工期4年。 2.1.1 HSTZQ-2标段(宏润建设) 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HSTZQ-2标段一分部管段起讫里程DK27+380.00~DK47+130,全长19.75km。 主要施工任务包含桥涵工程、隧道工程、路基工程。 主要工程数量为:桥梁11座/7464.39m;隧道4座/8897m;路基12段/3655m,其中桥梁部分:桩基1526根/28703延米(φ1m桩1415根/26173延米、φ1.25m桩51根/1090延米、φ1.8m桩12根/168延米、φ2m桩48根/1272延米)、承台191座、明挖基础16座、挖井基础22座、墩台251座,(20+24+20)m连续梁2联,(32+48+32)m连续梁4联,(72+128+72)m连续梁1联、(86+172+86)m连续梁1联,混凝土12.2万m3。 合同金额:11.74亿元。 计划工期3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月31日。 施工单位: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项目经理部。 2.1.2 HSTZQ-4标段(中铁一局) HSTZQ-4标段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及临海市境内,标段总工期32个月,里程范围DK129+921.4~GDK170+622.8,线路全长40.7公里。设计标准为双线350km/h高速铁路。 本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区间及站场路基5531.69m/20段(土石方219万立方),桥梁12552m/14座(其中特大桥11120.11m/6座,大桥1035.22m/4座,中桥397.12m/4座,连续梁9联,连续梁拱1联),隧道22617m/10座(其中特长隧道10314.08m/1座,长隧道4619m/1座,其他隧道7684.12m/8座),车站1座(天台站),制(存)梁场1处(制梁318孔,其中32m梁297孔、24m梁21孔),无砟道床82754m。 工程造价:214813.88万元 工期:32个月,开工日期:2018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1月30日。 2.1.3 HSTZQ-5标段(中铁十一局)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站前工程 HSTZQ-5标起止里程为:DK170+622.80~GDK198+479.50,线路长27.848正线公里。 主要工程有路基长2.673km,占线路长9.60%;桥梁11.061km,占线路长39.72%;隧道双线14.114km,占线路长50.68%,另含临海铺轨基地,在建金台铁路头门港支线至本线铺架线,DK27+380~DK237+820段正线及对应段落相关的铺轨工程,新建临海车站1座。 本标段总工期:38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5月31日。 2.1.4 HSTZQ-7标段(中铁四局) 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站前工程HSTZQ-7标位于台州市椒江区、路桥区和温岭市境内,线路北起台州中心站特大桥杭州端台尾DK215+535.53,出站后向南至灵山泾,受城市规划及拆迁因素控制,局部顺向占压灵山泾后继续前行,至温岭市田洋里村西以框架墩的形式向南跨越既有甬台温铁路,至既有温岭站西侧与既有站并站,出站后至DK237+820到达标段终点,标段全长22.285km,尾部预留向南延伸的条件。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工程(含声屏障基础及预埋件)、桥涵工程(含声屏障基础及预埋件)、隧道工程、无砟道床(含岔枕及道岔铺设)、综合接地、站场工程(含站台墙、站台面、平过道、地道)等施工内容及台州制存梁场、混凝土拌和站、填料拌和站、材料厂、等大临工程。 工程总造价约29.92亿元,计划工期2018年4月至2021年3月。 2.2招标内容:水泥、管桩(水泥4个包件,管桩3个包件,共7个包件)。 (详见附表1:招标数量及包件划分情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水泥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10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含有低碱水泥的包件需具备低碱水泥(含碱量≤0.60%)生产能力,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接受同时拥有旋窑、立窑生产线生产厂的产品,不接受集团内部不生产熟料的生产厂(粉磨站)********7">及该生产厂授权的代理商。 3、财务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水泥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和2017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文件规定,生产厂具有两年(2016年至今)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每年至少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须有2015至今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须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同时,要求提供至少2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2015年至今); 7、其他要求:代理商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2 管桩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商经验,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管桩年生产能力达到50万延米及以上,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生产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伍佰万元。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和2017两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或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商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2016年至今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 具有2015年至今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至少二个项目以上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同时,要求提供至少2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2015年至今); 7、其他要求: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并具有生产商的代理资格,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售价见附表1)。 4.2 有意参与本次竞标的投标人请在2018年7月13日17:00之前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标书款回执或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qq.com。 购买标书费用(投标保证金费用)电汇至如下账号:
招标牵头人收到相关资料后于7月13日统一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在投标申请表中指定的邮箱。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递标及开标时间、地点:(暂定,以招标文件为准) 5.1递标及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8月3日上午10:00点整。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开标前1小时内递交(2018年8月3日9:00~10:00)。 5.2递标及开标地点:绍兴市金昌开元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媒体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与铁建商城(https://www.crccmall.com/)同时发布。 7.招标人(牵头人)联系方式
招标牵头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285号8楼 联系人:吴立军 电话: 13832224522 邮箱:********4@qq.com 二零一八年七月 附件1:杭绍台二次招标公告(水泥、管桩等)定稿.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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