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栅栏路灯等农村附属设施建设路灯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农业局栅栏路灯等农村附属设施建设路灯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8-416.417.419.420.421.422.423.424.425.42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龙市农业局栅栏路灯等农村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路灯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和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和龙市政府集中采购执行(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编号【*******】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招标人为和龙市农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标段划分、供货地点、招标范围、采购预算
标段供货地点招标范围采购预算
一标段东城镇(东城村、普城村、光东村、琵岩村、太兴村、海兰村)、头道镇(新民村)约429盏路灯采购及安装150.15万元
二标段头道镇(龙水村、龙源村、龙湖村、龙海村)约405盏路灯采购及安装141.75万元
三标段头道镇(龙新村、广新村、三河村、镇兴村、新北村、延安村)约387盏路灯采购及安装135.45万元
四标段头道镇(龙坪村、龙门村、长仁村、青龙村、明星村)约427盏路灯采购及安装149.45万元
五标段八家子镇(龙山村、南沟村、中南村、八家子村、上南村、河南村)、福洞镇(南阳村)约404盏路灯采购及安装141.4万元
六标段西城镇(龙浦村、二道村、卧龙村、甲山村、和安村、金达莱村)约364盏路灯采购及安装127.4万元
七标段福洞镇(东新村、福洞村、民光村)、南坪镇(柳洞村、芦果村、高产村、兴化村、车厂村)、崇善镇(大洞村、上天村、竹林村)约469盏路灯采购及安装164.15万元
八标段龙城镇(牛心村、太平村、泉水村、新元村、大城村、龙新村)约338盏路灯采购及安装118.3万元
九标段龙城镇(青山村、百里村、东南村、工农村、富兴村)约413盏路灯采购及安装144.55万元
十标段龙城镇(兴隆村、清湖村、官地村、土山村、五明村、黎明村、兴西村、源河村、合新村、水南村)约448盏路灯采购及安装156.8万元
2.2 供货安装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 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
2.3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授权),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近三年(2015.2016.2017)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提供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2018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拒绝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6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须无行贿犯罪行为。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中标单位须在和龙市办理独立核算的分公司。
3.9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允许中其的2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延吉市长白路万事达公寓8-23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边分公司二楼持营业执照(副本)、近三年(2015.2016.2017)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2018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基本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代理商另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和龙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每标段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龙市农业局
地址:和龙市誉文街96号
联系人:孙超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边分公司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长白路万事达公寓8-23
联系人:张佳琪、叶新
电话:****-************-*******
监督部门:和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 和龙市人民大街116号
联系人:金科长
联系电话:****-*******
2018年7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路灯 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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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边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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