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北四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新宾满族自治县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北四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新宾满族自治县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北四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北四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招标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3、建设地点:北四平乡北四平村、火石村;
4、项目概算:66.0463万元
5、工程规模:新建农田防护工程0.8公里(浆砌石直墙结构)。
6、招标范围:农田水利工程(详情见工程量清单);
7、计划工期:2018年8月10日-2018年9月30日;
8、质量标准:合格;
9、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10、标段划分:一标段;
1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
二、资质要求:
1、参加本工程施工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
2、凡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被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报名起止时间:2018年7月6日起至2018年7月12日14时止。
2、报名地点:新宾满族自治县行政大厅2楼报名箱。
3、报名投递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质检员证、施工员证、材料员、资料员、水利造价人员证等人员资格证书及身份证,近五年(2013年-2017年)类似规模农发业绩二个(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网上打印的中标结果公示为准),以上人员(水利专业)在全国水利建设信用平台可查并截图、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法人诚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及班子成员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出具的机打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并加盖社保局公章,并提供查询方式及查询密码。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不合格的投标人,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4、发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18年7月13日起至2018年7月19日16时止(节假日休息),按招标代理公司通知时间地点,持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到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标段每份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8月2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新宾满族自治县城建局12楼开标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宾镇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16号
联系人:龚政 联系人:罗耀华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18年7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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