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GC2018281赣州市中心城区背街小巷提升改造东外街道示范点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二次招标公告

GZGC2018281赣州市中心城区背街小巷提升改造东外街道示范点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二次招标公告

赣区建招字[2018]第1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州市中心城区背街小巷提升改造东外街道示范点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赣州市章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区发改投字〔2018〕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赣州市章贡区东外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财政性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赣州市中心城区背街小巷提升改造东外街道示范点项目工程总承包,投资额约8200万元,建设地点为东外街道官园里路周边及康定路周边。
2.2建设内容为:对东外街道官园里路周边及康定路周边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改造和提升,重点改造城市立面与道路设施的官园里路,官园里路范围内对店招、店门、空调位、路灯、道路、人行道进行重新设计改造,所有管网重新设计下地处理,新建由官园里路至八一四大道的7m小区道路,由征拆范围建设中心绿化广场融合地下停车、居民户外健身活动、体育运动、公共厕所、居委会以及八一四大道连接中心广场的道路及西侧社区活动中心,对街道立面进行整治,整改道路设施与管线,局部设置单行道、布点三轮车、两轮车定点摆放点,以党建为指引,以公厕革命、垃圾分类为亮点,突出人文精神,扎实推进示范点改造。
注:本工程包含的建设内容在实际施工中可能会出现增加或减少的情况,建设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确定的为准,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确定的变更和要求,工期不顺延,工程量按实结算。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此风险因素,中标后不得提出异议。
2.3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施工”项目总承包即EPC模式发包,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约定的建设目标要求完成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内容、施工图预算、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建设期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其中施工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强弱电工程视施工现场情况确定具体实施范围和实施方式)、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等。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安全控制等负责。
2.4工期要求
2.4.1设计工期计30日历天,规划方案整合工期: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历天完成规划方案整合,规划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5日历天内完成规划方案修改(考虑文件总图指标等);初步设计工期:规划方案经规划部门审批通过后18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工期:规划方案经规划部门审批通过后18日历天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
2.4.2施工工期计60日历天,以招标人下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官园里路及周边所有需立面改造的部分、店招改造、官园里路至八一四大道道路部分、强弱电下地工程、城市书屋建设、游园(广场)工程。
2.5工程质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①设计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要求; ②施工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或联合体)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4.2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上述各项资质,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中的牵头主体,联合体各方都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多个投标人身份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作废标处理。
4.3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施工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其他人员要求:拟派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4省外进赣投标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及企业相关人员应当在投标截止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的要求办理好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本工程拟派注册建筑师)登记,并可查询(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省外进赣投标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应办理本项目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及企业相关人员应当在投标截止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的要求办理好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本工程拟派注册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及安全员)登记,并可查询(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设计企业及施工企业不能在省住建厅‘省外进赣企业信息登记系统或一体化工作平台’上查询到的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及企业相关人员,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有意投标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梅关大道6-25号龙岩路(丽江豪庭)后门2楼)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6. 其它
6.1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07973g.com)发布。
6.2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赣州市章贡区东外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王景明
办公地址:八一四大道70号
联系人及电话:刘水华/****-*******
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全熠
办公地址:赣州市梅关大道6-25号写字楼(丽江豪庭)后门
联系人及电话:赖玲敏/159*****017

招投标监督单位:赣州市章贡区城乡建设局
受理投诉电话:****-*******


2018年7月6日

标签: 总承包 示范 提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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