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子人民医院妇幼保健及精神康复综合楼(监理)招标公告
独山子人民医院妇幼保健及精神康复综合楼(监理)招标公告
独山子人民医院妇幼保健及精神康复综合楼,已经 独山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独发改发[2018]1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独山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投资 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独山子人民医院妇幼保健及精神康复综合楼
2、建设地址:奎河路以北,阿勒泰路以西,油城路以东,南海路以南(独山子人民医院内)
3、项目规模:地上五层地下局部一层,总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主要以病房为主,布置有儿科、妇产科、精神病康复科、内三科和五官科等。拆除总面积489.4平方米。
4、资金来源:区财政投资
5、工程投资额:2400万元
6、工期要求:见招标文件
7、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程施工进行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3、投标需携带下述证件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疆外企业提供疆外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项目负责人为进疆备案登记册的已备案人员)、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查询对象应包括投标单位法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本人在职单位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的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原件)、如未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单位报名时请提供网上截图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注:如未按报名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实行资格后审。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监理:采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建建(2010)17号文监理评标办法
三、投标报名投标单位,请于2018年7月6日9:30时-2018年7月12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在新疆德衡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为500元/份,按《关于建议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统一收费的倡议》执行。
五、投标保证金:报名单位于报名成功后递交投标保证金:2万元整,监理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所有费用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报名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德衡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报名单位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注:由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保证金汇款凭证在新疆德衡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换取保证金收据)
账户单位:新疆德衡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北京中路支行。
账号:********2197。行号:********1068。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独山子区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独山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杨丹联系人电话:133*****49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德衡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路26号(三楼305室)
报名联系人:刘海晶 王燕燕 黄依
联系电话:0992—******* 138*****289 180*****162 152*****851
2018年7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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