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SYJSZ2018-033京通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第五十一批电力电缆)招标公告

ZTSYJSZ2018-033京通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第五十一批电力电缆)招标公告

京通铁路朝阳地至通辽段、四平至齐齐哈尔铁路郑家屯至榆树屯站、通辽至让湖路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叶柏寿至赤峰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第五十一批 电力电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SZ2018-0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通铁路朝阳地至通辽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四平至齐齐哈尔铁路郑家屯至榆树屯站电气化改造工程、通辽至让湖路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叶柏寿至赤峰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已由铁路总公司,以《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京通铁路朝阳地至通辽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1077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四平至齐齐哈尔铁路郑家屯至榆树屯站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704 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通辽至让湖路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104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叶柏寿至赤峰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1047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京通铁路朝阳地至通辽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216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四平至齐齐哈尔铁路郑家屯至榆树屯站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954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通辽至让湖路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142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叶柏寿至赤峰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铁路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电力电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京通铁路朝阳地至通辽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通辽市。四平至齐齐哈尔铁路郑家屯至榆树屯站电气化改造工程在吉林省四平市、松原市、白城市,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黑龙江省泰来县。通辽至让湖路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在内蒙古通辽市、吉林省松原市、白城市和黑龙江省大庆市。叶柏寿至赤峰扩能改造工程在辽宁省境内、内蒙古自治区境内。

2.1.2项目概况:

(1)京通铁路通辽至朝阳地段电气化改造工程范围为京通铁路朝阳地(不含)至通辽(含)(K358+200~K804+318),线路全长446.2正线公里。线路现状电化改造 446.2公里,新建通辽西疏解线并电化,平交道口改造100处,新建房屋33326.7平方米及桥梁、路基病害整治等相关工程。

(2)四平至齐齐哈尔铁路郑家屯至榆树屯站电气化改造工程范围为平齐线郑家屯站(不含)至沈哈局分界, 线路全长356.505公里。全线进行电气化工程改造,平交道口改造16处,洮南、开通、黑水站场改造3站,新建房屋24000平方米及路基病害整治改造等相关工程。

(3)通辽至让湖路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范围为通辽东站(不含)至沈哈局分界(K8+400~K335+000),线路全长327.6 正线公里。平交道口改造40处,长青、庆丰、巨宝、工农湖、官子井、乾安、海坨子、建设、大安北、他石海、新肇、劳动屯、太阳升站场改造13站,新建房屋23696平方米及路基病害整治改造等相关工程。

(4)叶柏寿至赤峰铁路扩能改造工程范围为叶柏寿站(不含)至赤峰站(含)(K0+000-DK32+999.07-K137+209.05=京通线K462+608.48—K453+636),线路全长146.308正线公里。线路现状电化改造146.308公里;改线22.535公里(包含新建石脑隧道);石脑、天义等5站到发线延长至1080米;改扩建叶柏寿站等7站;全线进行平立交改造59处,新建房屋22974平方米及对病害路基、隧道、老龄桥等进行改造。

2.2招标内容:电力电缆,DL-01共一个包件,计划交货期为2018年8月开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DL-01(电力电缆)包: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1.2投标物资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3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3.1.4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2016年和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3.1.5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3.1.6投标物资必须在铁路大中型或国家相关重点工程有近三年供货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影印件);

3.1.7主要投标物资须具有有效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最高电压和同类铠装、防护形式、同种导体材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8提供《运行业绩证明》(铁路局或铁路公司(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和青藏铁路公司)主管处室五年内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影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实地报名。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18年 7 月 6日至 7 月 13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售卖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沈铁物资院内3号楼108房间)。

4.2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18年 7 月 6 日9时至 7月13日16时(节假日除外)将报名资料发至招标机构邮箱。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接到投标人报名材料,在24小时内(节假日顺延)向资料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对存在问题的投标人进行沟通联系,确认是否再次报名,最终报名时间不能超出售卖时间。

4.3投标人报名须提供的资料:报名费汇款凭证,附表2、附表3,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被授权人身份证,各包件资格条件中需要的认证、许可、检测报告、代理生产商授权及网上截屏或可查询依据等资料。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2个及2个以上包件,资格条件相同资料可以提供一份)。采用网上报名的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资料“附表2、附表3”word文本格式,同时提供其余资料扫描转换成PDF文本格式,一并发送至招标机构邮箱:cgsjsk@163.com

投标人于7月13日16时之前实地报名或网上报名(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视为有效报名,之后视为无效报名。投标人发送报名邮件后,应电话联系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进行确认。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含全部包件)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报名费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信息见联系方式),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并提供汇款单据复印件。(汇款注明:ZTSYJSZ2018-033-包件号)

4.5招标文件采用邮件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8月1日8时00分至8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8月1日8时30分,递交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3号楼)一楼101室。

5.2开标时间:2018年8月1日8时30分。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保证金

5.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DL-01:0.9万元。

5.4.2投标人须于7月30日12:00前将投标保证金电汇(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投标包件号)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未按要求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拒收投标文件(汇款注明:ZTSYJSZ2018-033-包件号)。

5.4.3注意事项:

⑴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注册的基本账户提交,不得“差额”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得交叉替代使用,多个包件或多个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应按项目、包件分别汇款提交,办理相关手续。

⑵凡购买招标文件并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因故不能按招标公告约定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须在开标前3日书面告知招标人,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4.4出现以下情况认定投标保证金无效:

⑴未在规定时限内将投标保证金提交至招标人指定的财务账户的;

⑵未按规定从其注册的财务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足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公开采购网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街8号

邮编:110000

联系人:李部长

电话:***-********

传真:***-********

7.2招标机构信息

招标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项目负责人:毕经理

联系电话:***-********

传真: ***-********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3号楼)

7.3澄清问题信息

需要招标人澄清问题的,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分别发至招标人、招标机构邮箱(盖公章扫描)。

招标人邮件:********56@qq.com

招标机构邮箱:cgsjsk@163.com

7.4标书款、投标保证金以及服务费指定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银行帐号:****************332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8年7月6日



附件1

公告附表

序号

包件号

包件名

物资设备名称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交货时间(开始)

交货地点

交货状态及条件

收货单位

售价

1

DL-01

电力电缆

ZR-YJY23HD-0.6/1KV-1*150

m

1319.5

2018年8月

中铁二十二局叶赤2标现场

验收合格 落地接收

中铁二十二局

500 元

2

ZR-YJY23HD-0.6/1KV-1*240

m

3030

2018年8月

中铁二十二局叶赤2标现场

验收合格 落地接收

中铁二十二局

3

ZR-YJY23HD-0.6/1KV-1*400

m

505

2018年8月

中铁二十二局叶赤2标现场

验收合格 落地接收

中铁二十二局

合计

4854.5



附件2:

建管项目购买招标(谈判)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ZTSYJSZ2018-033

申请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招标编号

ZTSYJSZ2018-033

包 件 号

联 系 人

手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标书款金额

邮寄地址

声明

谈判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报价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

我公司承诺以上包件号填写准确,未报包件提交的报价文件无效。



附件3填报说明:

填记说明

l报名及开票信息汇总表中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否则无法开具发票,由此造成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l填写报名信息汇总表时,请注意在“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收件人及电话”四栏中连续输入所需开票信息,不要加入空格、回车等其他字符。

l发票(标书款和服务费)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发票接收邮箱)。

l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方式均为到付邮寄,暂不支持上门自取方式,一经开出不能更换。

l开票相关问题咨询人:江工:***-********

郭工:***-********



附件3 投标人开票信息表

采购编号

包件号

申请单位名称

报名日期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ZTSYJSZ2018-033

开票信息

邮寄发票及收件人信息

单位名称

是否为一般纳税人(是/否)

邮寄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

是否开发票(是/否)

收件人、电话

地址、电话(营业执照地址、单位电话)

财务负责人及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单位财务章

发票接收邮箱

注:以上信息请填写完整准确,如因填写信息错误或缺失、造成发票无法开具或错误等问题后果自负


附件4:

地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所(“沈铁物资”三号楼,沈阳市皇姑区三洞桥克俭公园东侧入口(西侧不通车)

电子地图搜索:沈阳铁路局物资采购所或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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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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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力电缆 甲供物资 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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