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张湾区阳光小学教室班班通采购询价公告
十堰市张湾区阳光小学教室班班通采购询价公告
十堰市张湾区阳光小学教室班班通采购
询价公告
依据“张湾区学校装备采购申请单”及批复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十堰市张湾区阳光小学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十堰市张湾区阳光小学教室班班通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SYGPC03036
(二)项目名称:十堰市张湾区阳光小学教室班班通采购
(三)采购周期:20日历天
(四)质保期:1年
(五)项目预算:10万元(本预算价为最高限价)
(六)采购内容:75寸多媒体交互式智能一体机(液晶触摸屏)、教学软件、壁挂展台、四合一推拉绿板、钢质讲台,具体内容及技术参数见询价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三)供应商须提供近2年(2016年6月至今)至少完成一项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供应商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
(五)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供应商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查询周期至少为三年,以本项目服务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为准,查询对象为供应商单位和法定代表人);
(七)供应商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交互智能一体机3C认证证书;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8年7月9日起至2018年7月11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5:00时 ~18:00时);
(二)获取地点: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703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携带本公告第二项供应商资格要求内所有的原件和全套加盖公章复印件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受理),以上资料合格方可获取询价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四、询价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送达地点和开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703室);
(二)截止时间:2018年7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开标时间:2018年7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 十堰市张湾区阳光小学
统一信用代码证:****************28
联系人:孔令随 联系电话:138*****433
地址:十堰市张湾区北京北路49号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彭安兵 联系电话:****-*******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703室
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十堰市张湾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七、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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