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实施招标公告
医疗设备实施招标公告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重庆长寿区万顺卫生院的委托,对该采购人所需的医疗设备实施政府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市长寿区万顺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
二、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1、投标地点:长寿区行政中心北楼114室
2、标书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3、标书下载时间:2009年9月23日北京时间17:00时前
4、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9月29日北京时间9:00时
5、开标时间:2009年9月29日北京时间9:00时
6、开标地点:长寿区行政中心北楼110室
三、有关规定:
1、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长寿区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恕不接受。
2、提交投标保证金户名:重庆市长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3、开 户 行:工商银行长寿支行营业部
4、帐 号:****************859
四、招标单位基本信息:
1、招标采购单位全称: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地 址:长寿区行政中心政府大楼114室
3、邮 编:401220
4、电 话:********932
5、传 真:********932
6、联系人: 吴老师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为保证产品具有正规和完善的供货渠道和售后服务体系,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及其经营许可,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其以上的专业生产或代理销售企业(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产品生产厂家专项销售授权书原件;
4.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交货时提供报关手续)或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产品注册登记表等相关的有效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若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
7.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8.投标保证金进帐回单原件;
(注:以上资料单独装袋,不密封,供审验)
七、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概不负责,均由投标人承担。
第二章 设备名称、数量、配置及技术参数
一、设备名称、数量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
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1台
二、产品配置及技术要求:
1、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技术参数及要求
★ 1 仪器类型: 分立式
2 测试方法: 终点法、两点法、速率法、免疫比浊等
3 速 度: ≥240项测试/小时
4 灵 敏 度: 0.0001Abs
5 光 源: 卤钨灯
6 波长范围: 340-800nm
7 样 本 位: ≥40个
8 试 剂 位: ≥40个,带冷藏功能,可装载2种以上不同规格的试剂瓶
9 反 应 位: >80个
10 最小反应
液 体 积: ≤180ul
11 加 样 针: 高精度注射器取样;采用随量跟踪技术,具备垂直防撞功能
12 搅拌功能: 采用优质搅拌棒充分混匀反应液
13 清洗功能: 可具备全自动比色杯清洗功能,8阶比色杯清洗方式
14 急诊功能: 可随时插入急诊,急诊样品优先测试
15 质控功能: 可做三个水平的质控,自动描绘多种质控图;质控测试可选择在样本测试前、中、后,设置灵活
★ 16 试剂耗材: 试剂开放,可使用国产或进口试剂;装载样品可使用原始试管或微量样品杯
17 操作系统: WindowsXP中文操作系统,鼠标、键盘操作
18 存 储: 超大容量,可存储100万个以上的测试结果
19 显 示: 17″彩色液晶显示
20 报 告: 可自动生成并打印多种形式的中文报告
21 打 印: A4幅面打印机
22 认 证: 通过CMD、ISO9001和ISO13485质量体系认证
2、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
技术参数及要求
1 检测原理: 电阻抗计数
2 检测参数: 白细胞三分群,≥23项参数(含WBC、RBC、PLT三个直方图)
★ 3 检测通道: 双通道计数,红细胞与白细胞在两个独立的检测通道计数
4 测试速度: ≥60个样本/小时
5 进样方式: 静脉全血,抗凝末梢血,预稀释末梢血
★ 6 进 样 量: 全血方式≤10ul,预稀释末梢血方式≤20ul
★ 7 显示屏幕: ≥8″彩色液晶屏幕
8 操作方式: 全中文界面,外接鼠标操作
9 重 复 性: WBC≤2.0%, RBC≤1.5%, HGB≤1.5%, PLT≤4.0%, MCV≤0.4%
10 交叉污染率: WBC≤0.5%, RBC≤0.5%, HGB≤0.5%,PLT≤1.0%
11 排堵方式: 浓缩液浸泡,正反压冲洗,高压灼烧
12 结果存储: 自动存储≥35000份的测试结果(含直方图),可通过USB口传输数据
13 质控方式: L-J、X-B、X-R质控方式
14 校准方式: 人工校准、自动校准
15 文字输入: 中/英文切换,多种中文输入方式
16 接 口: RS-232接口、USB接口、网络接口等
17 打 印: 内置或外接打印机
18 报告方式: 可由用户自行设置打印项目,可选择全部或部分参数打印,可设置多种报告格式
19 休眠功能: 有休眠功能,可24小时开机
20 电 源: 宽电压开关电源,a.c.110-220v±10%,50-60±1Hz,适用于电压不稳定的地区
21 认 证: 通过CMD、ISO9001和ISO13485质量体系认证,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CMC认证)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构成制作及有效性
一、投标文件的构成
1、经济标(1份,单独装袋密封)
(1)本项目报价形式为总价的形式表述;总报价在限价以内为有效报价(本项目限价为人民币20万元);该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招标人不接受零报价或负报价的投标文件。
(2)该报价包含了完成该项目的所有设备费、材料费、运输及转运费、仓储费、利润、税金、验收、验收前的管理、免费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及各种风险等费用;货物交付后,以验收的实际发生量为准,按中标单价结算(交货地点为长寿区万顺镇卫生院所在地)。
2、商务标(正本1份,副本4份,装袋密封;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
A、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第一章第六条所要求的各种资质复印件;
(2)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各类资信、荣誉材料复印件;
(3)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5) 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B、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3)技术要求偏离表;
(4)产品工作环境条件要求;
(5)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6)产品彩页资料;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二.投标文件的制作
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构成内容及顺序编制投标书;除签名外,文字和数据一律采用A4纸、使用汉语言文字、以中国法定计量单位表述,字迹清楚,密封完好,按顺序分装成册,封面须注明正、副本字样并盖公章。
2、投标文件因文字、数字表达不清;或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或未按要求装订密封造成文件散失等;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若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4、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改合价,若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5、 当各项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额价时,以项目的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额价;
6、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7、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改变招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清单的顺序、内容的,该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时缴纳足额有效投标保证金;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的;混乱无序、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5.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
6.标书中存在欺诈的行为:如投标商家在投标过程中有串标等违规行为,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材料不实或虚假等;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的;
8.评标小组认定其它不符合招标要求的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处置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技术规范和图纸的所有要求。若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须知的要求,其投标文件被招标人拒绝或视为无效标书,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的投标人,应按要求编制好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恕不受理。
3、投标文件的处置。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报价及设备说明文件、各复印件均不退还。
五、该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期90天。
第四章 答疑及补遗
一、答疑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以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澄清的将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该答复将在网上公布,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补遗
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若需进行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将修改内容网上发布,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五章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处置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整,以现金的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到长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室(长寿区行政中心北楼117室)。
二、未能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视其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投标保证金的处置。招标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中标的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中标时规定的技术条件、供货范围、商务条件和价格等签订并履行合同;
4、有串标等违法行为;
5、采用虚假手段骗取中标的。
6、其它依法应予废标的情况。
第六章 开标程序、定标原则
一、开标程序
1、各投标商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主持人递交资质文件。
2、采购中心依法成立项目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的组成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共5人组成。专家由采购中心经办人和采购人代表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小组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对各投标人的资质资料进行审验。资审合格的商家向主持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退场。
4、评审小组负责该项目的评审,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分。评审小组推举1名成员为组长,各成员独立评审,由组长向招标方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二、定标原则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由项目评审小组负责对各有效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待商务和技术标评审结束,录入汇总后,再开出经济标(报价书),主持人当众开标、唱标无误后,按评分标准将有效投标报价的得分进行相加,商务技术标和经济标两项之和总分最高者为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
第七章 评分标准
(一)投标报价(经济标): 45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价格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保留2位小数):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45
(二)质量技术参数部分 45分
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及质量水平、功能、配置等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对上述项目中带★参数一条不满足扣5分,两条以上不满足视为无效投标;非★参数一条不满足扣2分,直到扣完为止。
(三)商务及售后部分 10分
1、免费质保期承诺 5分
承诺免费质保期1年者0分;2年者2分;3年者5分;
2.投标产品生产企业若在重庆地区具有分公司或办事机构或维修站、备品备件库以及有资质的设备维修工程师(以厂家证明为准)者 3分;
3.培训计划:免费培训方案2分;
三、投标报价中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的投标报价为准。
四、主持人当场宣布本次采购项目的评分结果和拟成交单位排序;若出现得分并列的情况,首先取经济标报价低的为中标人,如经济标和商务标得分都相等,则由采购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单位。对中标、落标原因不作现场解答。
第八章 商务合同的签定
1、招标结果在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若无异议后,由采购中心向中标单位制发《中标通知书》。
2、中标单位接《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与用户单位签订合同。
3、合同内容应与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以及招标现场双方达成的意见一致。合同签订后应向政府采购中心报送一份存查。
4、经采购中心审查合格后,向业主单位填发《成交通知书》。
5、若第一候选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被依法取消中标资格,则按序由第二候选中标人递补,类推。
6、中标单位向采购中心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
7、交货时间基本要求:为期40天,开工竣工日期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8、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履约,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否则,业主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9、本项目为一个包,具有整体性,不可分割。本项目拒绝一个以上的供应商组成的投标联合体的投标人的投标。
第九章 项目验收及付款方式
一、项目验收:
1.中标单位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该项目,满足用户使用要求。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或委托采购中心或相关部门进行组织验收。
2.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签字盖章作为支付凭据。
二、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出具付款委托书,按政府采购付款程序向中标单位支付货物总货款的95%;余下5%留作质保金。质保金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在质保期满1年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余款。
三、政府采购中心在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十章 违约责任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
2、供需双方若因产品技术要求发生歧议,经相关权威部门检定后由责任方支付检定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若质量及数量未能满足招标文书或项目合同要求,由供方承担一切损失及其后果。
3、当事人双方若因合同未尽事宜等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一致。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章 监督及解释权
1、本次采购活动由区财政、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
2、本招标文件及附件和投标单位投标文书中涉及的内容均属商业机密,投标人、评委及采购人均不得将知悉的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本招标文件由长寿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4、投标单位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质疑或投诉,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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