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医用液氧、瓶装氧、特种气体及空气压缩机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医用液氧、瓶装氧、特种气体及空气压缩机招标公告
河南省人民医院医用液氧、瓶装氧、特种气体及空气压缩机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7-6
采供办受医院委托,就下述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报名:
一、招标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1 | 瓶装医用氧气(40L\10L\4L\2L\1.4L) | 1项 |
2 | 医用液氧 | 1项 |
3 | 特种气体(高纯氮、高纯氩、高纯乙炔、高纯氦、高纯二氧化碳、培养用混合气、液氮) | 1项 |
4 | 空气压缩机 | 1台 |
二、资金来源
医院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必备)
(一)瓶装医用氧气项目
1.具有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的医用氧GMP认证书。
2.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
3.生产的氧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最新版要求》(2015年版),氧纯度不小于99.5%,瓶装压力不小于12Mpa。
4.具备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
5.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具备有效的气瓶(氧气)充装许可证。
7.具备危险品运输(2类2项)许可证。
8.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生产销售医用氧气营业执照。
9.需提供省医专用运输车辆和运送团队,接到订货电话4小时内保障交货,在郑州市(含五市一县)具备危险品仓库。
10.瓶装氧气需求规格40L,10L,4L,2L,1.4L共5种容量。
1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12.投标产品在国内销售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13.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4.同一品牌的设备只接受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15.投标人为国内产品制造商(生产企业)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1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成立年限1年以上。
1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无不良记录证明。
19.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且在有效期);
(二)医用液氧项目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
2.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药品再注册批件》;
3.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5.具有交通运输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品(2类2项)《道路运输许可证》,或委托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
6.具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能够到达本院的《车辆通行证》,且不少于3辆车;
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8.投标产品在国内销售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9.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0.同一品牌的设备只接受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11.投标人为国内产品制造商(生产企业)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1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成立年限1年以上。
1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无不良记录证明。
15.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且在有效期);
(三)特种气体项目
1.具有工商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安全监督管理局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交通运输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品(2类2项)《道路运输许可证》;
4.具有特种气体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证书》;
5.具有交警部门颁发的能够到达本院的《车辆通行证》,且不少3辆车;
6.具备接到订货电话后4小时内交货的能力,帮助使用单位安全、正确、合理使用气体的能力。
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8.投标产品在国内销售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9.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0.同一品牌的设备只接受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11.投标人为国内产品制造商(生产企业)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1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成立年限1年以上。
1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无不良记录证明。
15.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且在有效期);
(四)空气压缩机项目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
2、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4、投标产品在国内销售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5、同一品牌的设备只接受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6、投标人为国内产品制造商(生产企业)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成立年限1年以上。
9、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无不良记录证明。
10、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且在有效期);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7月6日—2018年7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5:00(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黄河路与经二路交汇处省医科教大厦2301房间
五、投标报名时提交资料
详见我处网站“文件下载”浮动窗“(设备类)河南省人民医院投标报名登记表”,所投报项目非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详细说明。该表必须认真如实填写,不留空项,否则报名不予受理
报名时请携带证照及授权原件,通过资格审核的投标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向投标人解释未通过原因,不退还报名时所递交的资料文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河南省人民医院采供办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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