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医用液氧、瓶装氧、特种气体及空气压缩机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医用液氧、瓶装氧、特种气体及空气压缩机招标公告

河南省人民医院医用液氧、瓶装氧、特种气体及空气压缩机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7-6

采供办受医院委托,就下述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报名:

一、招标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1

瓶装医用氧气(40L\10L\4L\2L\1.4L)

1项

2

医用液氧

1项

3

特种气体(高纯氮、高纯氩、高纯乙炔、高纯氦、高纯二氧化碳、培养用混合气、液氮)

1项

4

空气压缩机

1台

二、资金来源

医院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必备)

(一)瓶装医用氧气项目

1.具有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的医用氧GMP认证书。

2.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

3.生产的氧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最新版要求》(2015年版),氧纯度不小于99.5%,瓶装压力不小于12Mpa。

4.具备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

5.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具备有效的气瓶(氧气)充装许可证。

7.具备危险品运输(2类2项)许可证。

8.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生产销售医用氧气营业执照。

9.需提供省医专用运输车辆和运送团队,接到订货电话4小时内保障交货,在郑州市(含五市一县)具备危险品仓库。

10.瓶装氧气需求规格40L,10L,4L,2L,1.4L共5种容量。

1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12.投标产品在国内销售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13.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4.同一品牌的设备只接受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15.投标人为国内产品制造商(生产企业)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1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成立年限1年以上。

1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无不良记录证明。

19.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且在有效期);

(二)医用液氧项目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

2.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药品再注册批件》;

3.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5.具有交通运输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品(2类2项)《道路运输许可证》,或委托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

6.具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能够到达本院的《车辆通行证》,且不少于3辆车;

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8.投标产品在国内销售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9.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0.同一品牌的设备只接受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11.投标人为国内产品制造商(生产企业)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1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成立年限1年以上。

1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无不良记录证明。

15.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且在有效期);

(三)特种气体项目

1.具有工商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安全监督管理局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交通运输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品(2类2项)《道路运输许可证》;

4.具有特种气体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证书》;

5.具有交警部门颁发的能够到达本院的《车辆通行证》,且不少3辆车;

6.具备接到订货电话后4小时内交货的能力,帮助使用单位安全、正确、合理使用气体的能力。

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8.投标产品在国内销售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9.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0.同一品牌的设备只接受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11.投标人为国内产品制造商(生产企业)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1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成立年限1年以上。

1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无不良记录证明。

15.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且在有效期);

(四)空气压缩机项目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

2、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4、投标产品在国内销售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5、同一品牌的设备只接受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6、投标人为国内产品制造商(生产企业)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成立年限1年以上。

9、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无不良记录证明。

10、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且在有效期);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7月6日—2018年7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5:00(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黄河路与经二路交汇处省医科教大厦2301房间

五、投标报名时提交资料

详见我处网站“文件下载”浮动窗“(设备类)河南省人民医院投标报名登记表”,所投报项目非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详细说明。该表必须认真如实填写,不留空项,否则报名不予受理

报名时请携带证照及授权原件,通过资格审核的投标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向投标人解释未通过原因,不退还报名时所递交的资料文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

河南省人民医院采供办



标签: 空气压缩机 特种气体 液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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