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西安市新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办理《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的采购事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XCCG-JT-*******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
地址:西安市东八路101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袁 博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安市新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郭爱兰 晏文通
传真:***-********
地址:西安市尚勤路231号鑫源大厦3楼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710005
开户名称:西安市新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行:西安银行新城广场支行
五、采购货物内容:公务用车两辆。(具体见第二部分设备采购规格、数量及技术指标)
项目用途:安全巡逻使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36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22条之规定。
2、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所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副本会后退还);
3、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代表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4、需提供生产厂家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3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尚勤路231号鑫源大厦3楼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邮编:710005)
八、递交谈判保证金要求:
1、提交时间: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提交谈判保证金支票。
2、金额及方式:谈判人需提供3000元谈判保证金,采用支票方式缴纳。
3、支票填写:支票填写日期统一为:2018年7月16日
收款单位:西安市新城区区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行:西安银行新城广场支行
转账事由:XCCG-JT-*******谈判保证金
九、递交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16日下午15:30前(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尚勤路231号鑫源大厦4楼区财政局第二会议室
十、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时间:2018年7月16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西安市尚勤路231号鑫源大厦4楼区财政局第二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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