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沱街道五园湾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李家沱街道五园湾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李家沱街道五园湾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电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李家沱街道五园湾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电梯工程项目已由李家沱街道党工委会审议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为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街道办事处五园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李家沱街道五园湾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电梯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及规模:李家沱街道办事处五园湾社区,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从合同签定之日起算,计划工期为45日历天。
2.3招标范围(工程内容):本工程为李家沱街道五园湾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电梯工程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电梯设备、安装及检测等,工程质保期2年。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拷备资料联系人:李亚男,联系电话:139*****306)。
2.4 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
2.4.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含电梯设备)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投标人应明确承诺: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至少两年。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2.4.2售后服务内容:安装施工组织设计及售后服务标准:投标人应在渝设立售后服务机构或在重庆本地有授权服务机构,提供的安装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与措施具备可行性(因本项目特殊,所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安装),并提交详细的售后维修保养方案、人员安排、应急处理方案等。
2.4.2.1质保期内服务要求质保期内责任:当电梯安装完成,通过厂验和当地质监局验收后,定期每月对每台电梯进行巡检,确保电梯能正常运行。
当每月进行巡检时,建立档案,进行科学系统管理,针对电梯情况,进行针对性检查,将故障率降到最低点。
每次巡检将《电梯三包保养维修报告书》内容,每项进行认真检查,使电梯使用寿命更长。
设立故障受理电话和服务热线电话24小时值班,当接到电话后,2小时内维保人员到达现场解决故障。
在三包期内,非人为造成或自然损耗的电梯元件,免费更换电梯元件。
同时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招标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电话咨询: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2.4.2.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2.4.2.3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投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2.5最高限价:296482.82元。(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2.6工程报价和结算
2.6.1计价原则: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6.2报价范围(招标范围、投标报价、报标范围必须一致):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ZSDE-2008)、《重庆市仿古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CQFGJYLDE-200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FWXS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及相关定额和配套文件为依据,投标人对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规定内容进行报价,并结合工程环境因素和工程特点及风险、企业自身经济实力自主合理报价。
2.6.3 税金、人工价格、材料价格:
2.6.3.1税金:按渝建发〔2016〕35号文,关于印发《建筑营业企业税改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及相关配套文件。
2.6.3.2人工价格:按《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18年第1期巴南区价格执行。
2.6.3.3材料价格:按照《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18年第2期巴南区价格并结合市场价进行计算,计价材料和未计价材料按不含进项税价格计入。
2.6.4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渝建发[2014]25号”规定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2.6.5取费标准:按以上所规定的定额及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规定的内容执行取费。
2.6.6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技术措施费、成品保护、配合费、风险费、档案编制费、质量检测等所有费用。
2.6.7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2.6.8该项目用地范围即为中标人的工作面,招标人不再提供其它场地,如因该原因造成中标人施工降效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价内。
2.6.9结算原则: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本工程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形式计算工程承包总价,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工程量作为编制投标文件参考,工程结算时按工程施工中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2.6.9.1结算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措施费(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他项目清单实际发生额(如有)+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合同约定其它费用。
*注:执行市场价部分项目的全费用综合单价中已包括费用部分在结算时费用不再重复计取,如措施费、规费、安全文明措施费及税金(增值税)等,即执行市场价部分结算总价=中标综合单价×实际完成工程量
2.6.9.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
①以中标人投标报价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子项综合单价乘以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
子项工程量:工程量计量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三方以竣工图、施工图和有效签证资料(签字且盖章)作为计量依据。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重庆市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LH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08)等规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执行。
子项综合单价:子项综合单价均以中标人投标报价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子项综合单价为结算依据。某一子项的合价报价小于所报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量的相乘所得合价,则结算时以该子项合价报价除以相应子项工程量清单量所得的单价为相应子项的结算单价。如中标总价小于各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则结算单价按中标总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相比的同比例进行下浮。如两种情形均存在,则先按中标总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相比的同比例下浮该子项总价,再用下浮后的合价报价除以相应子项工程量清单量所得的单价为相应子项的结算单价,即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有误差或歧义的,均按有利于招标人的方式进行计算。
②工程变更、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新增项目价款结算办法:
工程变更的工作程序严格按重庆市巴南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巴南府发〔2014〕49号、巴南府发〔2015〕142号等)的相关规定执行。设计变更、施工变更及合同范围外的零星工程等均属于工程变更范围,在工程结算时根据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共同确认的竣工图和工程变更进行调整。工程变更结算计价原则如下:
A.中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B.中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对工程变更引起的差异部分进行调整(是否属类似项目由招标人核定);
C.中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以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的设计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13)、《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重庆市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LH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08)等为依据进行编制,经发包人按程序审批确认后执行。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单价按中标单价采用的价格编制;中标单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则参照变更当月《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如变更当月为2017年3月,则采用2017年第四期)(如果当期没有公布人工信息价,则参照以前一季度公布的人工信息价)公布的信息价并结合市场行情(不高于信息价),按中标价与最高限价之比同比例下浮后编制作为结算单价;变更当月《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也没有的材料价格,由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认质核价,由承包人报发包人按程序审批后,按中标价与最高限价之比同比例下浮后编制作为结算单价。
2.6.9.3措施费:按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调整企业管理费和组织措施费内容及费用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渝建发[2014]27号)规定执行。
①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按中标费率结算,如中标费率高于规定费率,则按规定费率进行结算。
②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清单中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以项计列的项目,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措施费的变化,均按投标时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的报价作为结算价。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计量规则及工程量清单说明按实计量。
2.6.9.4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渝建发[2014]25号文件及渝建发[2016]35号文件执行。
2.6.9.5企业管理费:按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调整企业管理费和组织措施费内容及费用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渝建发[2014]27号)规定执行。
2.6.9.6规费:按中标费率结算,若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规费费率高于规定费率,则以规定费率结算。
2.6.9.7税金:按《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规定执行。
2.6.9.8竣工档案编制费:按《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的通知》渝建发〔2014〕26号规定执行。
2.6.9.9其他项目清单结算价:
①本工程材料、设备采用暂估价格报价的,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前由中标人报价,经招标人和监理人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使用。结算时只对招标人核定单价与暂估单价的价差部分进行调整(调整的数量根据工程结算实体数量确定,不计算损耗),该价差除税金外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②本工程采用专业工程暂估价或暂列金额报价的,中标后,由招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约定确定供应商或分包人。结算时,只对专项供应合同结算价或专项分包合同结算价与暂估价的差额部分进行调整,该差额除税金外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③暂列金额:暂列金额发生时,按招标人及监理审批同意的施工组织方案实施,以招标人、中标人、监理三方有效签证资料计量并按实结算。其综合单价按前述第2条中“②工程变更、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新增项目价款结算办法”工程变更结算计价原则计算。
2.6.9.10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工程违约金等。
2.6.9.11本工程最终结算金额以招标人指定的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2.6.9.12中标人必须按上述规定编制工程结算,编制工程结算必须仔细认真,中标人在办理结算时应准确审核有关工程量并报出总造价,若审减率在±5%以内,由招标人支付基本审计费及效益审核费;若审减率超过±5%,超出部分的效益审核费由中标人支付。3.结算价以李家沱街道指定的评审单位评审结果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审检合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安全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最近三年未发生过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4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条件在评审时必须全部满足才视为资格后审合格,若有任意一条件不满足的即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以上资料是复印件的,需加盖鲜章,原件现场备查,如需要原件未能及时提供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7月 6 日起登录“重庆市巴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bnggzyjy.com)”查看公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巴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bnggzyjy.com)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请在公告期内直接向招标人提出。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18年 7月 13 日 9:20至10:20(北京时间,以404会议室大屏幕为准)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鲜章),格式在重庆市巴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bnggzyjy.com)下载招标文件中获取入场投标,投标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街道小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街道404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手持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
5.2开标时间:2018年 7 月 13 日 10 时 30分(北京时间)。
5.3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街道小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街道404会议室(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巴南大道16号李九路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街道办事处五园湾社区
地 址:巴南区李家沱融汇大道5号附58号
联系人(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李亚男139*****306
联系人(招标时间保证金):张陈立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梯 便民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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