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湾中学校舍维修改造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朝阳湾中学校舍维修改造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朝阳湾中学校舍维修改造及附属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朝阳湾中学校舍维修改造及附属工程项目已由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 以 围审批招核字【2018】4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校改造资金项目(冀财教【2017】166号)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朝阳湾中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围场县朝阳湾中学校舍维修改造及附属工程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取消投标资格;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 无 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由企业住所地或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出具投标单位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2、投标保证金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3.4.1项规定(提供本企业开户许可证及银行电汇或转账凭证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7-06 至 2018-07-12 ,每日上午 9:00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8-03 09:30 ,地点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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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众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 地址: | 承德市双桥区汇强大厦A座15层1509室 |
邮编: | 邮编: | 06700 | |
联系人: | 袁兴隆 | 联系人: | 刘晓东 |
电话: | 电话: | ********688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133*****162@163.com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河北众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账号: | 账号: | ********0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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