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青浦清河湾中学小剧场音视频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青浦清河湾中学小剧场音视频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晨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青浦清河湾中学小剧场综合活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采购;(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浦清河湾中学小剧场综合活动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CX2018-198)

3、预算编号:17-18-1332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主要为青浦清河湾中学的小剧场采购综合活动设备一批。送样及演示要求: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样品和进行现场演示,具体演示内容及时间地点详见第四章。(具体技术要求及配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交付地址:青浦清河湾中学。

6、交付日期:6.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到位且验收通过。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8.贯彻现行国家政府采购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7-09 09: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7-16 09: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3)“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查询截图(原件的彩色扫描件);(4)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7-09 09:30:00至2018-07-30 10: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可于2018-07-09至2018-07-13(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将上述资料上传成功后携带上述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至上海市青浦区盈港路453号(港隆国际大厦)501室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按照规定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7-30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7-30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青浦区盈港路453号(港隆国际大厦)501室

2、开标地点:青浦区盈港路453号(港隆国际大厦)501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持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持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CA证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纸质投标文件(壹正贰副)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报名成功后可做项目投标授权,投标上传成功后,须在工作时间(上午9:30--下午17:00)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投标信息,签收成功后投标成功,否则视为投标失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教育学会附属清河湾中学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晨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浦区清河湾路495号 地址:青浦区盈港路453号(港隆国际大厦)501室
邮编:201700 邮编:201700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人:常欢
电话:***-******** 电话:181*****568
传真:***-******** 传真:***-********
附件信息:
附件1: ********36" target="_blank">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及采购需求.rar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设备 音视频 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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