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忠路镇小河自来水厂改造工程项目询价公告

利川市忠路镇小河自来水厂改造工程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LCSZLZXHZLSC/2017GZGC-01、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忠路镇小河自来水厂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利川市水利水产局,建设资金为扶贫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有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对利川市忠路镇小河自来水厂改造工程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利川市忠路镇小河自来水厂改造工程项目项目招标共划分为二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土建工程施工、加药加氯设备。

项目计划施工工期:6个月。

第一标段

合同名称:利川市忠路镇小河自来水厂改造工程项目(土建施工)

合同编号:LCSZLXHZZLSC/2018GZGC-01

第二标段

合同名称:利川市忠路镇小河自来水厂改造工程项目(消毒设备)

合同编号:LCSZLXHZZLSC/2018GZGC-0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标段施工资格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拟任项目经理必须为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应为本单位人员,以上人员须提供聘用合同、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及近三个月(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3个月,下同)的社保明细(社保明细表+发票或汇款回单);

(4)、投标人(含外省投标人)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的方可参与投标活动,上述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5)、近三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合同鉴定时间为准,下同)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6)、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最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同一投标人只能对其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

(8)、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对参与本项目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出具的时间应是本项目公告发出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时间为近2年);

(9)、以上证明文件均在有效期内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消毒设备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必须为消毒设备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完整的相应货物和售后服务;

(3)生产商须有独立的产品生产基地,生产设备,检测设备;须出具场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租赁协议;

(4)、近三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合同鉴定时间为准,下同)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5)、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最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同一投标人只能对其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

(7)、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对参与本项目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出具的时间应是本项目公告发出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时间为近2年);

(8)、以上证明文件均在有效期内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询价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 35号)规定,投标人自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相应承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可在2018年6月 11日8:30至 2018年 6月15日17:00时止(工作时间)携带公司介绍信、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复印件一套到湖北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

五、询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6月20日上午 9时00分,地点为利川市腾龙大桥长安直营店五楼江景玉都旁。

2、投标人在递交询价文件的同时须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建造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询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利川新闻网》上发布

七、系方式

招标人:利川市水利水产局

地 址: 利川市

联系人:喻文涛

电 话: 135*****3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53号怡江新城C单元1007室

联系人: 胡 伟

电话: 133*****30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自来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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