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教体局2018年新建学校体育器材采购答疑公告1

肥西县教体局2018年新建学校体育器材采购答疑公告1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肥西县教体局2018年新建学校体育器材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8FXHZ0088

原公告日期:2018年06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答疑1

项目名称:“肥西县教体局2018 年新建学校体育器材采购”,(项目编号:2018FXHZ0088)的招标文件中,答疑如下:

问题一:(1)招标文件中003-31项羽毛球地垫,魔方纹与板宽1.42,目前宽幅1.42宽幅产品市场未寻找到该宽幅产品,目前主流为1.8与1.5宽幅。请予以核实更正。

(2)★所投产品具有二氯,二氨基二苯甲烷检测的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

(3)所投产品具有SGS光老化试验检测的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

(4)★所投产品具有SGS光泽度和耐磨耗检测的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

据了解,(2)、(3)、(4)、项检验报告只有河北浩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一家完全满足,独家所有,且河北浩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不向其他投标企业提供技术参数、检测报告、资质文件等相关投标资料,只向特定人提供。此种行为完全属于人为操作,控制他人投标,违反招标法公平竞争的原则。

请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针对以上问题做出合理修改,如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拒绝修改上述违法内容,我司将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答:答复问题(1):经查证,上海健良与上海万奥等所生产的羽毛球地垫均具有1.42m单幅宽的标准,符合此标准的生产企业不低于三家,故不作修改。

附链接、截图如下:

(1) http://info.b2b168.com/s***-********.html

(2)https://b2b.hc360.com/supplyself/********3.html

答复问题(2)(3)(4):同意删除“1、★所投产品具有二氯,二氨基二苯甲烷检测的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2、所投产品具有SGS光老化试验检测的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和“3、★所投产品具有SGS光泽度和耐磨耗检测的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三项参数要求。

问题二:我公司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第003-49项身高体重测量仪、003-50项坐位体前屈测试仪、003-51项▲肺活量测试仪、003-52项立定跳远测试仪、003-53项▲仰卧起坐测试仪的参数提出质疑;招标文件要求:所有体测类参数要求仪器抗疲劳,耐久性:≥50000 次(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国家标准哪一项有这一条,请明确。

质疑内容:体测类参数要求仪器抗疲劳,耐久性:≥50000 次(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全国只有杭州瑞佳科技有限公司一家能满足体测技术参数,具有严重倾向性。

我公司认为本项要求有失公平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属于不合理的条件对潜在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请相关领导对此项进行修改,还我们一个公平公正的投标环境。建议:去掉体侧类技术参数中仪器抗疲劳,耐久性:≥50000 次(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一项。后附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具体规定: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以上我公司依法向贵中心进行质疑,请相关领导更改不合理的要求,并给出我公司合理的答复。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选择耐久性五万次的体测设备是基于以下考虑:

1、体测仪器不同于一般普通的教学设备,属高技术含量的专业仪器,选用耐久性好的产品是为了提高产品使用周期,保障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

2、体测仪器供中小学生体质检测和体育考试训练使用,每位学生每年至少使用10次,使用频率高、强度大,容易发生故障,选用稳定性和长久性好的产品尤为重要。

3、事前我们已经做过市场摸排和调研,国内符合对于耐久性要求五万次的潜在企业不低于三家(如广州佳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瑞佳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万庆电子有限公司)。

鉴于以上原由,对相关质疑内容不做修改。

问题三:请问招标文件开标时间是否有误

答: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为2018年07月21日9:30。

原招标文件第46页11条

“★条款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现变更为

“★条款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无效;未标注“★”的设备,货物需求中要求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如在投标时不能提供的,须在合同签订后供货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核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联系方法:

单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普贤路与人民东路交汇处向东300米(张郢安置点一号楼)

项目联系人:夏工

电话:****-********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肥西县教育体育局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5日

三、附件

附件:
体育器材答疑1定稿2018.7.5.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体育器材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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