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人民医院检验科、特检科设备试剂一批政府采购项目
衡山县人民医院检验科、特检科设备试剂一批政府采购项目
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衡山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衡山县人民医院检验科、特检科设备试剂一批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山财采计【2018】000059;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XM-CG-201817)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衡山县人民医院检验科、特检科设备试剂一批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00元(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2、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山财采计【2018】000059
委托代理编号:HNXM-CG-201817
3、采购产品(主要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采购数量(台) | 预算金额 |
1 | 血细胞分析仪 | 1台 | 26万元 |
2 | 血细胞分析仪试剂 | 1年 | 30万元 |
3 | 血凝分析仪 | 1台 | 14万元 |
4 | 血凝分析仪试剂 | 1年 | 30万元 |
5 | 动态心电图机 | 1套(4个盒子) | 11.5万元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查询证明原件)。
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于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 时~11:30 时,下午15:00 时~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身份证原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以下在有效期内的报名资料原件到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6号众鑫大厦1303室)购买招标文件:
①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社保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依据;
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查询证明原件);
③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被授权代理人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2018年4月-2018年6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④第4大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载明的所有资料。
注:上述资料中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社保证明、资质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其余资料收复印件(无重大违法记录查询证明原件除外)。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不接受影印件印鉴。(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6号众鑫大厦1303室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4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7月31日0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22000.00元。
7.2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3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衡阳分行营业部
账 号:8111601012300283725
7.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衡山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180*****90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6号众鑫大厦1303室
监管部门:衡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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