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毛俊镇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及配套波纹管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蓝山县毛俊镇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及配套波纹管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萍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蓝山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蓝山县毛俊镇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及配套波纹管采购安装项目(政府采购编号:蓝财采计2018[84]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PZZB-2018-030)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蓝山县毛俊镇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及配套波纹管采购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蓝财采计2018[84]号
委托代理编号:HNPZZB-2018-030
3、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万元整(¥*******.00元)
3.1、采购项目标的情况:
3.1.1、货物清单:
序号 | 采购货物 | 数 量 | 规 格 | 备 注 |
1 | 智能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1座 | 日处理污水量250t/d | 包安装 |
2 | HDPE双壁波纹管 | 653米 | DN600SN8 | 包安装 |
(1)智能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技术参数(电动)
型 号 技术参数 | |
日处理污水量(t/d) | 250 |
设备装机功率:(kw) | ≤8.5 |
设备每日运行时间(h) | ≤24 |
外形尺寸 长×宽×高:(mm) | ≤11000×2700×3400 |
总质量:(kg) | ≤12500 |
工 艺 | 采用AAO+MBR的新型污水处理技术。 |
安装方式 | 设备采用半地埋式。 |
静音标准 |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
防腐标准 | 设备外表面底漆采用环氧沥青玻璃鳞片漆,面漆采用灰色丙烯酸聚氨酯面漆(漆面颜色根据GSB05-1426-2001《漆膜颜色标准样卡》标准为7011灰),外表面涂装后漆膜厚度应不低于150um的厚度;设备内表面采用两道环氧沥青漆进行涂装处理,内表面涂装后漆膜厚度应不低于150um的厚度。 |
远程监控系统 | 远程监控设备的运行状况,水质状况,对于异常开、停机均实现监控。 |
电控系统 | 设备电控系统必须完全内置于设备内部,不另设电控间和设备间,电控系统需考虑散热和防结露的功能。 |
清洗系统 | MBR膜组件的清洗系统必须内置,不外配清洗系统。 |
除磷要求 | 因本项目要求较高,对磷的去除不得采用加药的方式,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阐述除磷工艺。 |
技术要求:
1、全自动化控制;
2、▲整体设备具备:远程监控,无人值守功能;具有故障报警提醒功能;;主要元器件为一线品牌。
3、▲设备严格做好各项防噪措施(含风机降噪设备),噪声级别达到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达到二类标准及以上 。
本项目设计进出水水质参数(mg/L) | ||||||
指标 | CODcr | BOD5 | SS | 氨氮 | 总磷 | PH |
进水 | ≤350 | ≤200 | ≤200 | ≤35 | ≤3 | 6-9 |
出水 | ≤60 | ≤20 | ≤20 | ≤8(15) | ≤1 | 6-9 |
(2)管道参数
管 径:DN600 SN8
材 质:HDPE双壁波纹管
长 度:653米
管道安装要求: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后,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施工方案,配合土建施工单位进度要求进行管道安装,材料自行保管,负责管道闭水试验,保证验收合格。
3.2 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09日至2018年07月13日每日上午9:00到11:30,下午15:00到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开具日期为接受报名日期内,且必须为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一份)购买招标文件,从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需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湖南萍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育才路68号理想城A栋2单元3楼)
5.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8年07月30日14点30分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8年07月30日14点30分。
6.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7.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
账号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永州梅湾路支行
账户名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4305 0171 2308 0918 8888-4722
账号2: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行
账号名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8597 8999 9101 0003 1000 546
账号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永州分行
账户名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
账 号:9558 8319 1000 0020 779
7.3、缴纳时间:2018年07月29日下午17:00时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蓝山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362
地 址:永州市蓝山县塔峰路158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萍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育才路68号
联系人:唐小姐
电话:********668、18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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