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云中港至岚关一级公路(沙子坡—岚关段)项目建设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招标(二次招标)

瓮安县云中港至岚关一级公路(沙子坡—岚关段)项目建设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招标(二次招标)


贵州精恒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瓮安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瓮安县云中港至岚关一级公路(沙子坡—岚关段)项目建设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招标(二次招标)进行招标, 并于2018年07月06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自发布次日起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黔南公易建电(2018)0633号-1

标段(包)名称:瓮安县云中港至岚关一级公路(沙子坡—岚关段)项目建设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招标(二次招标)

招标代理:贵州精恒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瓮安县交通运输局

开标时间:2018年07月06日

开标地点:开标厅8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黔南都能开发有限公司

总分:

83.65

项目负责人:

杨远康

报价:

*******.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诚宇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总分:

68.01

项目负责人:

杨丽丽

报价:

*******.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威默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总分:

67.15

项目负责人:

周在超

报价:

*******.00元

公 示 期: 2018-07-09至2018-07-11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瓮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投诉电话:****-*******

标签: 迁改 电力线路 公路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贵州精恒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