枢纽工程牵引变电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枢纽工程牵引变电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代发“新建铁路兰州至重庆线兰州枢纽工程牵引变电设备招标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BD-5箱式分区所)”(2009-10-21)
招标编号:LZSNJG2009-004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新建铁路兰州至重庆线兰州枢纽工程牵引变电设备已由 铁道部建设管理司以《关于同意新建铁路兰州至重庆线兰州枢纽货车北环线及兰州北编组站工程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建工〔2009〕2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兰州铁路局兰州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牵引变电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铁路兰州至重庆线兰州枢纽工程牵引供电系统采用带回流线的直接供电方式。兰州枢纽新建一座兰州北牵引变电所,改造既有水源牵引变电所,利用既有兰新线西固城和陇海线兰州东牵引变电所;新建分区所、开闭所、分区所兼开闭所各一座。新建牵引变电所进线采用双回110kV电源引入,设两台牵引变压器,一台工作,一台备用,牵引变压器采用三相V/V接线;110kV配电装置采用室外单体设备,27.5kV配电装置采用空气开关柜设备。分区所采用箱式布置方式。开闭所、分区所兼开闭所27.5kV配电装置均采用空气开关柜设备。
2.2招标内容:牵引变电设备箱式分区所(BD-5),资格预审文件费400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以上设备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且有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应有生产厂家授权)。
3.1.2 申请人的产品必须经省(部)级及以上鉴定,提供省部级及以上产品鉴定证书(要求提供原件)。
3.1.3 电气设备寿命20年。
3.1.4 凡属于铁道部认定的设备,申请人必须具备铁道部颁发的设备生产许可证。
3.1.5 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6 设备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为国内大中型项目提供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三年内购货合同,且不少于五十台/套),提供的产品应采用新技术制造,销售给三个及以上用户,并成功地运营二年以上的时间;应提供所投标产品三年内设备运行情况、售后服务情况说明,并有三个及以上使用单位出具的使用情况证明;产品销售业绩和产品运行情况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相关行业单位出具证明并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要求提供原件)。
3.1.7 其产品近三年无质量责任事故。
3.1.8 投标的设备应满足IE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及铁道部部标的相关规定。
3.1.9 申请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1.10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次招标不允许外购。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09 年 10月26 日至 2009 年 10 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兰州市城关区火车站西路5号(115号高层)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申请表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见公告,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 2009 年 11 月 4日 8 时 30 分至 10 时30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 年 11 月 4日 10 时30分,地点为兰州铁路局兰州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火车站西路5号(115号高层))。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rebcenter.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铁路局兰州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火车站西路5号(115号高层)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 钱文同
电 话: 0931—*******
传 真:0931—*******
电子邮件:lylzsn@163.com
开户银行:建行兰州铁路支行营业部
账 号:************************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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