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林业局野生陆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用品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吴忠市红寺堡区林业局野生陆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用品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吴忠市红寺堡区林业局野生陆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用品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吴忠市红寺堡区林业局所采购项目吴忠市红寺堡区林业局野生陆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用品采购项目(二次),计划编号:2018NCZ(WZ)000371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计划编号:2018NCZ(WZ)000371
招标编号:ZKGSG-ZB-********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林业局
联系人:李岩 联系电话:189*****755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
四、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财富中心10楼招标部
联 系 人:崔彬 联系电话:139*****466
五、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六、采购内容:
吴忠市红寺堡区林业局野生陆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用品采购项目(二次)(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采购预算:壹拾伍万贰仟零柒拾捌元整(¥152078.00元)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
2.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谈判可不提供;响应文件须提供法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2 营业执照(原件);
2.3税务登记证;
2.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5项目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2.6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原件);
2.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打印页);
2.8、与此项目有关的其它资质。
注:(1)以上资质证明2.1-2.6在响应文件正副本中附复印件加盖公章,谈判现场需带原件备查,2.7-2.8在响应文件正副本中附复印件加盖公章;(2)以上资质证明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或评标审查时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3)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九、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2日每日8:30—18:30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ningxiaweb/)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2日每日8:30—18:30网上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300元。 售后不退。
十、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仟元整(¥2000.00元)
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开标截至后到账不予承认。
(1)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CA网上系统会自动生成随机虚拟账户,可按该账户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系统提供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以单位基本户转入(须在交易中心进行备案),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没及时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18日上午10时30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谈判时间:2018年7月18日上午10时30分。
谈判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优先采购两型产品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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