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藻类种植项目询价公告(第二次)
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藻类种植项目询价公告(第二次)
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藻类种植项目
询价公告(第二次)
依据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郧财采计[2018]741号计划函要求,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就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藻类种植项目进行第二次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8-741
二、采购项目名称: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藻类种植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价(即最高限价)50万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郧阳区杨溪铺镇财神庙村付家坡藻类种植及推广(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并拥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技术资格,且承诺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须提供近三年承接过与本项目类似业绩(以公示网页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为准)。
5、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和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未发生亏损。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两个网站加盖单位鲜章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供应商须承诺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商业信誉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无不良诚信行为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郧阳区城北东路23号东方锦都2号楼1单元2层)领取询价文件并提交资质证件, 每份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提交询价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询价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至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汇款单备注栏注明“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藻类种植项目”询价保证金)。
提交的资质证件: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和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所列所有原件和以上所有原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
七、递交报价文件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2018年7月18日上午9时00分(8时30分开始受理报价文件),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1、地址: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十堰市郧阳区城北东路23号东方锦都2号楼1单元2层)
2、邮政编码:442500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77*****003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询价保证金收款单位全称: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六堰支行
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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