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区岭下镇岭五村村口景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金东区岭下镇岭五村村口景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金华市金东区岭下镇岭五村村口景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金华市金东区岭下镇岭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出资建设的金华市金东区岭下镇岭五村村口景观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工程为金华市金东区岭下镇岭五村村口景观改造工程, 项目招标控制价约33万元;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中所有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控制价,具体以招标人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金东区岭下镇岭五村;
2.4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相应绿化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或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或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3、3.4、3.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4)按本公告第3.3、3.4、3.5这三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5、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6、投标人在投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7、报名时间:2018年7月10日—2018年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11:00时,下午14:00 -16:30 时)。
8、报名地点:金华市董宅路268号新都花园1幢2楼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金东区岭下镇岭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岭下镇岭五村 单位地址:金华市金磐开发区董宅路268号新都花园1幢2楼
联系人:宋书记 吴主任 联系人:张浩
联系电话:138*****658 130*****402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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