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园区拆改项目(2-3期)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高新园区拆改项目(2-3期)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新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三.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园区拆改项目(2-3期)
四.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高新园区拆改项目(2-3期) | 本项目位于梅渚镇梅渚村和澄潭镇芝田村,共涉及拆迁户87户,拆迁建筑面积40399平方米。其中梅渚镇梅渚村涉及拆迁户37户,拆迁面积为14312平方米;澄潭镇芝田村涉及拆迁户50户,拆迁建筑面积为2608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1232.4万元(总投资以相关部门批准为准),建设周期为二年。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1.高新园区拆改项目(2-3)新昌县委、县府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绍兴市2018年度棚改开工计划调整的复函》(函保字〈2018〉397号)来实施,园中村改造项目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必由之路,是一项民生工程。2.本项目的实施内容包括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货币化安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新昌县高新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是国有独资企业,为政府主导成立的合法公司,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责任和能力。鉴于该项目的公益性与新昌县高新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的特殊性,新昌县人民政府同意由新昌县高新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提供实施高新园区拆改项目(2-3)的唯一供应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本项目采购需求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规定。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新昌县高新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新昌县梅渚镇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同时抄送同级财政监管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新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 明
联系电话:****-********
地址:新昌县南岩新涛路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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