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林业局药剂药械采购及无人机喷药防治病虫害项目谈判公告

晋城市林业局药剂药械采购及无人机喷药防治病虫害项目谈判公告

晋城市林业局药剂药械采购及无人机喷药防治病虫害项目谈判公告

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晋城市林业局的委托就晋城市林业局药剂药械采购及无人机喷药防治病虫害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编号:晋众恒政采[2018]261号

二、项目名称:晋城市林业局药剂药械采购及无人机喷药防治病虫害项目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共2包。

2、采购范围:


包号

采购项目

规格

数量

控制金额(元)

1

药剂药械采购

详见项目清单

1批

250000

2

无人机喷药防治病虫害

详见项目清单

1项

200000


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要求:

(1)第1包:供应商须具备农药经营许可证,且农药三证齐全(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书,企业标准证书或国家标准)。

第2包: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年检合格有效并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必须具有较为先进的植保无人机,能同时投入作业的数量不少于5架,具有大面积作业的应急反应能力。无人机操作员必须持有中国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协会颁发的合格证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人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五、报名需携带:(下列内容提供仅作为报名要求,资格的符合性审查以谈判小组评审结论为准)

1、第1包: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及农药三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书,企业标准证书或国家标准);

第2包: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投入植保无人机的证明材料(不少于5架)、拟投入无人机操作员证书(不少于5人);

2、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开业不满一年的出具当年的验资报告);

3、能证明谈判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社保金的凭证(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险任意一种);

4、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谈判人任意一次纳税凭证;

5、出具谈判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出具公告期间内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下载页;

6、如谈判人代表为法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谈判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留存)一份到场报名。

六、报名及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10日起至2018年7月12日止(北京时间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地点:晋城市凤城路华厦星园B座9号楼4单元302室(泽州消防对面)

3、联系电话:吴女士、****-*******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包(售后不退)。

5、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7月16日14:30至15: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7月16日15:00(北京时间)

3、地点:晋城市翰林大酒店3楼会议室(北华学校旁)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晋城市林业局

地址:泽州路851号农业大厦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唐俏、****-*******

代理机构: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晋城市凤城路华厦星园B座9号楼4单元302室(泽州消防对面)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成芳、****-*******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晋城在线》网站发布网站上发布。

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09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病虫害 喷药防治 无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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