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中心(剧院)舞台机械及灯光设备招标公告
文化艺术中心(剧院)舞台机械及灯光设备招标公告
湖州金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南浔区文化体育局南浔区文化艺术中心(剧院)舞台机械及灯光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湖州金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南浔区文化体育局委托,就南浔区文化艺术中心(剧院)舞台机械及灯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湖金采字2009-110#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剧院舞台机械及灯光设备(含安装及相关技术服务)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专业灯光一级及舞台机械一级(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9年10月22日至2009年10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6:30
地点:湖州金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龙溪北路305号7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1月11日 09:00
六、投标地点: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
七、开标时间:2009年11月11日 09:00
八、开标地点: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20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湖州金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湖州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135*****7237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认购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资质: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专业灯光一级及舞台机械一级(允许联合体投标)2)、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2万元整,在认购招标文件时同时缴纳(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等形式提供)
5)、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凡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并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一套,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
2、采购预算:人民币1219.3202万元(其中舞台机械系统人民币742.482万元,舞台灯光系统人民币476.8382万元)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州金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湖州市龙溪北路305号7楼
联系人:小苏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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