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物联系统研发与设备应用制造一期(物联网应用示范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智能物联系统研发与设备应用制造一期(物联网应用示范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智能物联系统研发与设备应用制造一期(物联网应用示范中心)建设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漯河东城智能物联港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智能物联系统研发与设备应用制造一期(物联网应用示范中心)建设工程;
2、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建设三栋厂房,每栋厂房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9米,建筑面积2254.72m2。
3、招标编号:18-0010
4、施工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资金来源:自筹;
7、出资比例: 100%;
8、本次招标投资总额:约 970万元;
9、资金落实情况:100%;
10、招标范围:智能物联系统研发与设备应用制造一期(物联网应用示范中心)建设工程 3、4、5号厂房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11、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或临时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承诺;项目经理在报名、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及不更换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4、持有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公告发布日期后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应针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单位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造价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前述本单位正式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1)、劳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7年以来六个月以上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3)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工资关系(须提供2017年以来至少三个月的工资单)。
三、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2018年 7 月 10日 9时00分至2018年7月 16 日 18 时 00 分,在漯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缴纳招标文件费、技术服务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核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一本)、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 U 盘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1日8时30分。
五、招标文件售价:伍佰元整。
七、相关单位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 漯河东城智能物联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漯河市黄河路与经一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北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8*****6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楼
联系人:王上博 王 伟 张文(业务二部 1915室)
电 话:****-********-*** 155*****751 185*****220
监督部门:漯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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