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综合体一期审计、评估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配套综合体一期审计、评估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藏青工业园区配套综合体一期项目

审计、评估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ZBMQ-201811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经西藏自治区藏青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财政局以藏工管财【2018】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藏藏青工业园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述

2.1项目规模:一期建设项目用地51.59亩(以土地使用红线为准),一期总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

2.2建设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藏青工业园区。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内容:对已实施完的房屋建筑进行评估、审计。

2.5项目金额:以最终中标金额为准。

2.6服务期限:自签订审计评估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通过审计评估服务止。(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的会计(评估)事务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执业会计师(评估师)。

3.3、本次招标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18年7月9日至 2018 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携带以下资料至(青海省格尔木市)藏青工业园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号楼31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8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

4.3企业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第三方证明)

4.4近三年(2014年-2016年或2015年-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按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

4.5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无线胶装成册。

五、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10时00分,请在此时间前将文件递交至(青海省格尔木市)藏青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否则按废标处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藏青工业园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藏青工业园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1*****143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天知珑怡A区14栋201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854

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服务 审计 综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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