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临时应急液体除磷药剂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临时应急液体除磷药剂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临时应急液体除磷药剂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选人为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 比选组织形式为自主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工作内容: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临时应急液体除磷药剂采购项目的比选。
2.2比选范围: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临时应急液体除磷药剂采购,采购量约800吨。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比选内容。
(3)资质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人民币,代理商应具有合格有效的生产厂家代理资质。
(4)业绩要求:自2016年以来具有污水处理厂化学除磷供货业绩,单个合同年供货量不低于200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
(5)财务状况: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
(6)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2016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西安市雁塔区大寨路西段3160号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报名需提供)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需提供);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4.3本次比选不提供邮寄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0日10时0分,
地点为西安市雁塔区大寨路西段3160号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都环境集团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大寨路西段3160号
邮编:710000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6*****950
传真:***-********
比选人: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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