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幼儿园校园雕塑、玻璃钢雕塑、彩虹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陇县幼儿园校园雕塑、玻璃钢雕塑、彩虹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陇县幼儿园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陇县幼儿园校园雕塑、玻璃钢雕塑、彩虹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陇县幼儿园校园雕塑、玻璃钢雕塑、彩虹门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HJS2018(015)CG-3
三、采购项目预算:约18.5万元
四、采购单位:陇县幼儿园
项目地址:陇县县城
联系方式:****-*******
五、代理机构名称: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宝鸡市大庆路67号一单元20层
联系方式:****-*******
六、采购内容和要求:校园雕塑2个,玻璃钢雕塑6个,彩虹门1个;项目预算约18.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八、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资格条件;
2、特殊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括招标内容);
2.2由单位开具的企业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宝鸡市大庆路67号一单元20层;
3、获取方式: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所有证件,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查看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4、文件售价: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7月19日10:00分前;
2、谈判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7月19日10:00分;
3、谈判地点:宝鸡市大庆路67号一单元20层。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任璐联系方式:****-*******
2、除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外,本项目不收取供应商其他任何费用。
3、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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