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石化分公司聚醚部东丽厂区场地污染修复治理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天津石化分公司聚醚部东丽厂区场地污染修复治理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天津石化分公司聚醚部东丽厂区场地污染修复治理项目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天津石化分公司天津石化分公司聚醚部东丽厂区场地污染修复治理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关于资产公司天津分公司东丽厂区土地交由政府有偿征收的批复》(中国石化财土[2007]1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天津石化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天津石化分公司天津石化分公司聚醚部东丽厂区场地污染修复治理项目工程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天津石化分公司聚醚部东丽厂区场地污染修复治理项目。

2.2建设地点:天津市东丽区程林庄工业园区。

2.3建设规模:不适用。

2.4 建设投资:2.73亿(含税)。

2.5 计划工期:

施工开工日期:2018年9月30日;

竣工日期:2019年12月30日;(以招标人批准的总体统筹计划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及内容

负责全部工程内容的HSE管理、质量管理、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资料管理、工程建设组织协调及“三查四定”、中交验收、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等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4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有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项目工程监理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近三年(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推算)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安全、监理质量问题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人员资格要求为:

(1)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年龄不超过60岁,2014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有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项目工程监理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工程实施阶段不得兼职其他项目(需提供投标人承诺)。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年龄不超过60岁,2014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有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项目工程监理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执业业绩,工程实施阶段不得兼职其他项目(需提供投标人承诺)。

(3)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代表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和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4)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石化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石油化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岗位证书,2014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有石油化工项目工程监理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潜在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日前以书面(加盖法人公章)形式或书面(加盖法人公章)扫描件邮件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18年7月10日17时00分至2018年7月16日17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18年7月16日17时00分。

4.4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天津石化聚醚部场地调查报告(终版)电子版文件一套(见电子附件1)、天津石化分公司聚醚部场地污染修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电子版(见电子附件2)。

4.5潜在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报名后,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取得联系并获取《开票信息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打印并加盖公章,将填写后的电子版《开票信息登记表》和盖公章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维护联系人信息后,潜在投标人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2018年7月31日8时00分至9时00分。

6.3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31日9时00分。

6.4递交方式: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山石化接待中心康体楼2楼224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8年7月31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

7.3开标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山石化接待中心康体楼2楼224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天津石化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大港区北围堤路(西)160号;

邮编:300271;

联系人:龙湘川;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longxiangchuan.tj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山石化接待中心康体楼2楼216室;

邮编:102500;

联系人:李萍;

电话:***-******** 138*****952

电子邮箱:liping01.yssh@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http://)、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13. 特别提醒

本项目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请潜在投标人首先办理注册入库手续,加入投标人库,成功后申领企业CA,并在相应招标项目上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成功后在交易系统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使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加盖“电子招投标专用章”后在交易系统中递交。潜在投标人必须激活企业CA后,在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2018年7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治理 修复 场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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