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瑞晟泉咨询*******
1.晋江市市政园林局 的 晋江市十三号路市政工程(泉安路口及65米主道路),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工程全长1600米,路宽40米,总用地面积71709平方米。道路等级为城市II级主干道,设计行车速度为40公里/小时,道路段面主车道为双向四车道;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晋江市
2.3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为 80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均可参加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合同段。本工程采用《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办法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03]352号)规定的招标方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具备参与投标函文件及商务文件的开标资格。
4.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营体形式投标。)
5.投标保证金:每个合同段投标保证金 20 万元人民币(下同)。投标保证金(应注明工程名称及合同段)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于开标当天上午 10 时 0 分(北京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支行,帐号:****************01)。
6.投标人以不记名方式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福建省晋江市青阳街道延平路172号晋江市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大院内)购买招标资料,时间为2006年9月14日至2006年9月2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图纸按需购买,联系电话: ****-********、135*****024。
7.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人员,要求不低于市政三级资质,项目经理资质须经年检合格。
8.资格审查申请书须单独密封后与投标函文件及商务文件一起于2006年10月12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以前(招标人于2006年10月12日 8 时 30 分开始接收)送至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投标文件接收处(地点:福建省晋江市青阳街道延平路172号晋江市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大院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到场核验并参加开标会。
招标人:晋江市市政园林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小黄、小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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