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区村级扶贫光伏电站项目

连山区村级扶贫光伏电站项目

招标代码:********010361 设备|安装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山区村级扶贫光伏电站项目已经招标人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连山区村级扶贫光伏电站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2.2建设地点:一标段:钢屯镇、山神庙子乡

二标段:新台门镇、孤竹营子乡、白马石乡

2.3招标内容:建设光伏电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建设规模:一标段:建设光伏电站13座(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建设光伏电站14座(详见工程量清单)

2.5项目投资:一标段:780 二标段:840

2.6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转出):

一标段:15万元 二标段:16万元

2.7开标时间:2018年 08月01日上午09:30分

2.8要求工期:2018年08月10日至2018年10月2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无其它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10日-2018年07月14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报名携带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及身份证和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

(6)企业信用报告BBB及以上,要求提供规范性审查报告(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在一年有效期内)

注: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8月01日上午09:3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地 址:连山区东城

联系人:赵洋 联系电话:182*****333

代理机构:辽宁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12-4号楼B

联系人:王哲  联系电话:****-*******/135*****588

辽宁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光伏电站 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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