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巡逻车招标公告

电动巡逻车招标公告

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刚察县藏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拟对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上海容基竞谈(货物)2018-082

采购项目名称

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14.00万元整

项目分包个数

各包要求

采购内容: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①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其他资质条件:

6.1、供应商须提供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

公告发布时间

2018年7月10日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8/07/11 09:00--2018/07/13 17:30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供应商现场洽购

谈判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包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6楼10608室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现场洽购: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的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

2018/07/19 14:00

谈判时间

2018/07/19 14:00

投标及开标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二楼开标室(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 购 人:刚察县藏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铁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支行

收款人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196(行号:********0114)

注:(中标服务费支付账号)

其他事项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官网(http://qhrj.zcjb.com.cn/)同时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刚察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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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电动巡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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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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