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_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年度审计和绩效考评服务_SC[2018]2322预选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_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年度审计和绩效考评服务_SC[2018]2322预选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项目预选供应商网上竞价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_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年度审计和绩效考评服务项目进行预选供应商网上竞价,现欢迎入围黑龙江省财政厅_黑龙江省省本级服务类采购项目供应商预选库的供应商参加竞价。

一、项目编号:SC[2018]2322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_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年度审计和绩效考评服务

三、资金来源及构成:预算内资金:450000预算外资金:0自筹资金:0资金合计:450000元

采购用途:购买审计服务,对2017年第二批和2018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进行审计和绩效考评。

四、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元)

第1包

合计

450000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年度审计和绩效考评服务

1

450000

总计

450000

五、竞价及抽取规则:在网上确认参与的预选供应商中,通过网上竞价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六、服务期限(完成时限):2018年10月1日——11月15日

服务地点:全省有关县(市、区)及所属相关乡(镇)、民族村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为入围黑龙江省财政厅_黑龙江省省本级审计服务类采购项目供应商预选库的供应商。

(二)已进入供应商预选库、具备公告要求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有意向参与采购项目的,应按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参与,只有经过网上确认参与的供应商,才有资格进入竞价或随机抽取环节,否则,不具备竞价或随机抽取的资格。

八、网上确认参与的截止时间:2018年7月16日 10 时

九、确定中标人:

(一)竞价及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供应商网上确认参与时间截止后,采购中心组织采购人授权代表,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在指定随机抽取评标室视频监控下,由采购人代表查看确认参与的供应商名单及竞价排序,最低报价的即为中标人,供应商报价最高优惠率不得超过采购预算的20%。如最低报价相同,则在相同报价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信用核查。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中心组织采购人代表现场进行信用核查,核查通过后由采购人现场网上确认中标结果。如信用核查发现问题,中标人不符合中标条件,经采购办授权后重新组织确定中标人。经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现中标人在近三年参与的所有经济活动中,有下列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清理出库,经报省财政部门批准后重新开展竞价或抽取工作:

1、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2、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三)发布中标公告。采购中心依据采购人确认的中标结果,编制、发布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

(四)如网上确认参与或竞价供应商不足三家,系统提示无法操作,采购中心经履行报告程序后,按采购办的批复意见执行。

(五)如没有供应商网上确认参与,经采购人组织专家论证后,按采购办批复意见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十、预选供应商在抽中一个项目后自动轮空一个月,在此期间不能参与服务类实行供应商预选库管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响应,但不影响其他采购方式的服务类项目投标,轮空期满后方可再次参与,一年内成交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十一、询问提起与受理:

入围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或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询问:

网上询问: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上答疑”后点击“进入”进行网上询问;

电话询问:吕治国电话:****-********

十二、网上竞价截止时间:2018年7月16日 10 时

十三、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间:2018年7月16日 10 时

十四、预选供应商违规行为的处罚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财政部门认定,清除出供应商预选库、列入失信“黑名单”,网上公告:

(一)捏造事实、弄虚作假,通过非法手段谋取入围供应商资格的;

(二)因围标串标、卖标、转包、分包、挂靠受到财政部门处罚的;

(三)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结果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擅自转让、分包、变更、中止采购合同或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并经财政部门认定或处罚的;

(五)对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工程,已责令整改或停工,拒不改正继续施工的;

(六)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七)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八)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九)拒绝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的;

(十)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

十五、履约抽检

(一)采购人应在项目履约验收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履约验收情况提交省政府采购办备案。

(二)经财政部门授权后,由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专业检测机构对预选项目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抽检。

(三)履约抽检结果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内容包括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检测机构名称、中标人、中标标的名称、抽检结果及处理建议等。

十六、资金结算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省本级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及资金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采[2015]2号)文件规定办理资金结算。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

十八、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采购人: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29号

联系人: 孙志宏 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

邮 政 编 码:150090

项目经办人:吕治国电话:****-********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8-07-10

附件

采购需求

一、具体需求

(一)投标单位为具有法人资质的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由于本次审计和绩效考评工作涉及内容较多,同时依据往年审计和绩效考评工作开展情况,至少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同时派出5个审计小组。为保证审计和绩效考评质量,要求每个审计小组至少有1名注册会计师。因此需要投标单位至少有5个注册会计师。

(三)中标单位不得以各种方式转包本次审计和绩效考评业务。

二、具体工作

(一)审计和绩效考评工作内容包括:

1.对2017年第二批和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项目进行审计和绩效考评。涉及资金44816万元,项目约500个,项目建设地点为全省13个市(地)的64个县,需进入的民族村约为200个。

到达县(市、区)包括哈尔滨市香坊区、阿城区、双城区、宾县、延寿县、五常市、尚志市,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建华区、铁锋区、富拉尔基区、碾子山区、龙江县、讷河市、依安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拜泉县,牡丹江市林口县、穆棱市、东宁市、宁安市、海林市,佳木斯市郊区、桦川县、汤原县、同江市、抚远市,鸡西市城子河区、鸡东县、密山市、虎林市,鹤岗市东山区、萝北县、绥滨县,双鸭山市宝清县、友谊县、饶河县,七台河市新兴区,黑河市爱辉区、五大连池风景区、北安市、嫩江县、五大连池市、逊克县、孙吴县,伊春市嘉荫县、铁力市,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林甸县、肇源县,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绥化市北林区、肇东市、兰西县、青冈县、明水县、望奎县、绥棱县、庆安县,以及所辖有关民族村。

2.对2015年、2016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产业类项目效益情况进行审计。涉及资金18621万元;项目约105个;审计到达地点包括全省除七台河市以外的12个市(地)的35个县,需进入的民族村约为69个。

(二)审计和绩效考评工作必须采取以下方式:

1.查阅审计和绩效考评涉及的相关材料。

2.项目建设地点实地勘察。

3.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绩效考评打分。

三、效果和目标

(一)发现被审计单位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项目存在的问题。

(二)分析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指导相关单位开展整改工作,避免资金项目问题发生。

(四)形成2套审计报告。

(五)形成2套2015年、2016年产业类项目效益实现情况报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预选 绩效考评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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