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白银区流浪狗收容站托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白银区流浪狗收容站托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文章基本信息
采购类别: 市级 招标编号:
采购人: 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代理机构:
采购预算:(万元)47.065


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白银区流浪狗收容站托管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 购 人: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二、项目名称:白银区流浪狗收容站托管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管理人员共4人,工资2000元/人/月;维修费:500元/月;流浪狗饲养费4.04元/只/日,饲养费随流浪狗数量增减而上下浮动。

四、采购内容:

对白银城区流浪狗收容、管理,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内容具体如下:

1、收容在白银城区捕捉的流浪狗,建立收容档案;2、科学饲养被收容的流浪狗,每天定时喂食;3、加强日常管理和巡查,防止流浪狗出逃。饲养的流浪狗造成他人伤害的,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4、定时打扫狗舍、清理粪便等杂物,保持卫生清洁;5、定期对被收容的流浪狗进行健康检查,对病狗实行隔离治疗,避免交叉感染;6、按照防疫部门的指导,对狗舍定期消毒,做好防疫免疫工作;7、联系兽医部门对流浪狗采取绝育措施,将公狗、母狗分开圈养,防止流浪狗自行繁殖;8、按照流浪狗领养程序,帮助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办理相关领养手续;9、不得销售、屠杀、虐待、遗弃被收容的流浪狗;10、流浪狗出现死亡的,按照动物防疫相关规定,将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自行掩埋或随意丢弃;11、接受社会募捐,将募捐款全部用于流浪狗收容站建设及流浪狗收容饲养、疾病防治、防疫免疫,不得挪作他用;12、建立流浪狗相关费用账目,主动接受社会督查。

五、实施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理由

依据《关于组织开展流浪犬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市创城办发【2017】13号)文件及《开展流浪犬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白区城管发【2017】93号)文件,为加强流浪犬管理,避免白银城区流浪犬伤人事件,犬类传播疾病,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考虑到白银华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长期在白银地区对流浪狗收容管理工作比较了解,专业人员充足,设备齐全,经验丰富,理念新颖,收容管理方案具有科学化、人性化,与原有服务配套。鉴于上述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按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白银华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五一街43号(16)2幢1-18

七、此次采购的论证专家和意见:

专家1论证意见:

根据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白银区流浪狗收容站托管服务运行方案》试运行(白区城管发【2017】140号)文件,关于白银区流浪狗收容站托管服务范围和内容及人员设置,能够满足流浪狗收容站托管服务范围和内容,配置齐全的人员设置的只有白银华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此建议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招标采购。

专家姓名:魏家贵职务:副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白银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

专家2论证意见:

根据白银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文件精神、白银区流浪狗收容站托管服务运行方案,加强城市文明建设,规范养犬人的养犬行为,综合治理街面流浪犬,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改善市容环境,保证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防疫免疫,消毒等工作,能达到白银区流浪狗收容站托管服务运行方案的要求,配置齐全、人员设置的只有白银华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此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魏正武职务:中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白银市第二人民医院

专家3论证意见:

根据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文件,《白银区流浪狗收容站托管服务运行方案》的通知,为加强城市文明建设,规范养犬人的养犬行为,综合治理街面流浪犬,维护社会公共秩序,避免城区流浪犬伤人事件,避免流浪犬的排泄物污染环境等方面。应考虑在服务范围和内容、人员设置、配备及设施等方面,白银华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能够满足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要求,建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王吉全职务:副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甘肃省中医院白银分院

八、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九、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139*****526

联系地址:白银区建设东路 300 号

代理机构:甘肃卓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文龙 联系电话:157*****331

联系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430号

十、监督部门:白银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天津路1号

十一、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白银区政府采购办办公室,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8年7月10日


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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