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民卡管理中心公共服务项目第三方评估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8年北京市民卡管理中心公共服务项目第三方评估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中介)受北京市民卡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北京市民卡管理中心公共服务项目第三方评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8年北京市民卡管理中心公共服务项目第三方评估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帅、祁娜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民卡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9层南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公司(中介)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2018年北京市民卡管理中心公共服务项目第三方评估
数量: 无
简要规格描述: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公共信息服务的供给模式,我委在2015年开始陆续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采购公共信息服务项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中心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加强购买服务项目标准体系建设,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全过程监督,并为确定我中心2019年重点购买服务内容奠定基础。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供应商应当信用良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8.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9.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10日 09:00至2018年07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316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3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3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3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一层109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9层南
联系人: 房璐
联系电话:***-********
开 户 名(全称):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广支行
联系人:邓帅、祁娜
联系电话:***-********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2018年7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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