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09线和林格尔至清水河段一级公路设计招标公告

国道209线和林格尔至清水河段一级公路设计招标公告


国道209线和林格尔至清水河段一级公路设计招标

  2009年10月23日


  一、招标范围
  国道209线和林格尔至清水河段一级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公路项目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为自治区交通厅和呼和浩特市政府自筹及自治区交通厅利用国内银行贷款。依据《交通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02]303号文件指示精神,呼和浩特市交通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对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国道209线呼和浩特至和林格尔段一级公路南园子收费站南200米处,起点桩号为K43+800,终点与国道209线清水河至偏关一级公路相接,终点桩号为K108+075.888。路线总体呈北向南走向。
  本项目的主要控制点有:石咀子水库、二道河村、上喇嘛盖、下喇嘛盖、樊家窑乡、前新店窑子、阳坡、一间房、王桂窑、挡阳桥水库、阳畔、贾家湾、畔峁子。
  本项目全线长64.276公里,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修建。K43+800-K91+000段47.20km为平原微丘区,设计行车速度80km/h,路基总宽度为24.5米;K91+000-K108+075.888段17.076km为山岭重丘区,设计行车速度60km/h,路基宽度为23.0米。全线在K52+000-K86+000段利用现有国道209线做为一幅,新建一幅共34.0km,断面形式依据地形、地物等条件采取整体式或分离式路基,其余段落均全部新建。
  本项目全线设置特大桥2211.0米/2座、大桥1426.5米/8座、中桥256.5米/4座、小桥167.5米/9座、涵洞68道、分离立交212.0米/2座、平面交叉38处、收费站1处,路基土石方*******立方米。
  本项目在K106+200处设清水河连接线与清水河北岸现国道209线相连,清水河连接线长2.5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修建,设计时速60km/h,路基总宽度12.0米。设置涵洞3道,平面交叉2处,路基土石方154671立方米。
  三、合同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主要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国道209线和林格尔至清水河段一级公路长64.276公里及清水河连接线长2.5公里(路基、路面、桥涵、特大桥、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标段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预算编制及设计文件的编制汇总。
  四、资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计划
  1、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之后50天之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
  2、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35天之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招标(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所需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征地拆迁图编绘:与初步设计文件同时提交。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完,暂定5年。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可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于2009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呼和浩特市绕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二楼会议室(原110国道金川环岛西1.5公里路南呼市金川开发区红福集团)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参考资料1000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七、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投标担保人民币壹拾万元。投标担保必须在2009年11月10日15:00时(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
  八、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本次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如投标人自愿进行现场考察,可与招标人联系,招标人将配合其现场考察。各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投标文件截止期10天前以书面递交或传真的形式送(传)至招标处。招标人对提交问题的解答将于投标文件截止期7天前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至各投标人。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12日上午10:00时,投标文件递交至呼和浩特市绕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二楼会议室(原110国道金川环岛西1.5公里路南呼市金川开发区红福集团),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出席。
  十、其它
  你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后,如果不准备参与投标,请在2009年11月5日前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我们。谢谢合作!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交通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机场高速公路126号
  邮 编:010000
  电 话: ****-******* ****-*******
  传 真: ****-******* ****-*******
  联系人:赵先生 陈先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