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成像系统CR招标公告
计算机成像系统CR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嵊州市招投标中心受嵊州市长乐人民医院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单位:嵊州市招投标中心
二、采购单位:嵊州市长乐人民医院
三、采购物品:计算机成像系统CR(原装进口、含三年免费保修)一套,一年胶片一万张(暂定)。
四、投标资格: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 须为医疗器械设备合法经营或生产企业;
3. 具有采购物品相关的授权书和医疗器械注册证;
4. 企业注册资金在50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售后服务有保障,信誉好,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报名时随带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册证、产品销售代理授权书的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公章。
五、报名时须交纳标书费200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10000元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户名:嵊州市招投标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东城支行;帐号:****************638)。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6年9月21日下午5时止(双休日除外)。
七、报名地点: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双塔路99号,市招投标中心三楼306室政府采购部。
八、开标会及投标截止时间:2006年10月10日上午9:00时整。
九、开标会地点:嵊州市招投标中心一楼。
联系人:张晓宇、屠凡
联系电话、传真:****-*******
嵊州市招投标中心
200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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