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8年奉贤区部分学校心理室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型、微型企业采购;(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声明。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奉贤区部分学校心理室等仪器设备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F********6) 3、预算编号:18-18-1063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为2018年奉贤区部分学校心理室等仪器设备采购一批(如:智能音乐放松系统、运动传感器等)。具体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需求部分。本次采购的产品应为非整体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7-10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7-31 10: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7-10 17:00:00至2018-07-31 10: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人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请于2018年07月11日至2018年07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表人前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646号兴城商务广场A座305室进行验证并购买招标文件,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7-31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7-31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646号兴城商务广场A座305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646号兴城商务广场A座30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2)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并密封。(3)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2)请供应商自行下载附件并填写完整信息后,带至报名现场进行验证。(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以书面形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