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住院楼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卫生院住院楼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安卫生院 的 通安卫生院住院楼修缮工程 已经 通安镇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无)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通安镇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高新区
(2) 工程规模: 住院楼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工程性质:装修工程 招标金额:3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09-11-15 至 2010-2-15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0001 通安卫生院住院楼修缮工程 300.000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相应资质 信誉良好 信誉良好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附件:评标细则文件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相应资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 高新区区外企业需到苏州高新区建设局 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投标的资质核验书;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企业承担过工程获省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
注:类似工程以 2 年内承担过 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的医院装饰工程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2007年10月26日以后竣工的。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请申请人于 2009-10-26 上午 09:00 至 2009-10-30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请于 至 每天上午 至每天下午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09-10-30 上午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09-10-30 下午 15:00
7. 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doc》,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省外企业提供进苏州市的资质核验书原件;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 2009-10-30下午15:10-16:00 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核验相关原件, 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1)书面报名申请书(附单位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
(2)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
(3)授权代理人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近期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附社保局联系电话以便核实。
(4)苏州高新区以外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进新区资质核验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至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办理)。
(5)类以工程业绩须有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6)文明工地业绩须有中标通知书、合同、获奖发文的复印件。文明工地以获得苏州市市级、江苏省省级、国家级“文明工地”的工程为准。市文明工地有效期1年,省文明工地有效期2年。日期以获奖发文日期为准。
(7)市外企业必须提供当地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8)苏州市外企业必须提供在苏州市设有分公司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9)本次招标,拒绝企业年度综合考评为C类及以下和有拖欠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0)资格预审材料中涉及的有关证书、文件、业绩、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分公司材料等所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相关材料于2009年10月30日下午15:10至16:00进行原件核实。核实地点:苏州建设有形市场二楼。在规定的原件核验时间内未提供原件核实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
公告中要求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公章且资格核验时均需提供原件,公告中要求提供的原件均需与资格预审材料同时投箱。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9.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68号1幢1901室
联系人: 周丽娟 传真: ******** 电话: ********\********
邮编: 215128 E-Mail: 681901@sina.com
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姚仁江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 苏招E0469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09-10-26 至 2009-10-30 投标箱号: 投标箱二(暂定,注意当天资格预审箱项目名称)
13. 备注: 1、资格预审申请书(网上自行下载)需字迹清晰、完整填写并按要求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的公章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局)的公章,否则不予通过。本市企业无须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2、未入围投标申请人如需退项目负责人等原件必须授权委托人办理退证手续或持投标申请单位介绍信方可退还。
3、视情况,招标办及招标人有权要求申请人限期提供上述投箱资料原件用于进一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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