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2018年山洪灾害治理招标公告

水务局2018年山洪灾害治理招标公告

平定县水务局2018年山洪灾害治理项目磋商公告

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县财政局委托,对平定县水务局2018年山洪灾害治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PZC2018-CS003号

二、项目名称:平定县水务局2018年山洪灾害治理项目

三、预算资金:280000元

四、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1.1、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对县级监测预警平台进行补充和完善,保障服务器、网络等设备的正常进行,进一步提高县级监测预警平台运行能力。

1.2、预警设施设备补充。对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内村落补充预警设施设备,增强山丘区群众应对山洪灾害的预警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1.3、自动监测站点更新改造。对山洪灾害自动站点进行更新改造,确保自动站点在正常运行。

2、交货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3、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相应设备到场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相应设备安装调试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项目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如设备运行正常,一年后支付5%质保金。

★4、服务要求

4.1对于系统中的主要设备,应提供有关的备品、备件。

4.2、质保期范围内设备扩容及系统升级时,须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4.3、要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固定的售后服务队伍,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质量;项目组的技术队伍在售前和售后要固定,不能临时替补或经常更换。

说明:服务内容前加‘★’号的为必须满足项(符合性审查内容)

五、参与本次招标中介机构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中介机构认为与本次投标有关的其他资质证件及相关材料;

8、我中心将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址”。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均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受托人身份证原件;8、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企业、单位法人无行贿犯罪查询档案结果告知函;9、人社部颁发的调音人员二级技师资格证书。

注:以上资质证书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特别提醒:有关事项的变更将以公告形式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变更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八、磋商文件售价:免费。

九、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磋商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7月10日

2、领取时间:2018年7月11日至7月17日

(北京时间:8:00-12:00,15:3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3、领取地点: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县农委四楼412室]。

4、联系电话:****-*******

5、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十、磋商时间及磋商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26日上午9:30

2、地点: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县农委五楼506室]。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定县水务局

联系人:139*****518联系电话:穆满祥(技术部分)

集采机构: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县农委四楼412室]。

联系人:吕俊义电话:6188515[商务部分]


平定县政府采购办

2018年07月10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治理 山洪灾害 水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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