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加装全厂网络安全监控防护装置招标公告

国电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加装全厂网络安全监控防护装置招标公告



********9">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国电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加装全厂网络安全监控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59-JGZB18-112101- 01)

日期: 2018年07月11日

1.1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亦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国电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电招投标网(http://www.cgdcbidding.com)上采用国内 公开招标方式( 一步制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制造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制造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2.3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2.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2.6 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1.2.7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2.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1.2.9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2.10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1.2.10条的规定和履约中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1.2.11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国电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加装全厂网络安全监控防护装置

1、投标人须是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 须为设备和软件生产商。

2、投标产品中所有工控安全类产品必须国产自主,不接受国外工控安全类产品投标。

注:对上表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消防设备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生产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的物的投标。

1.2.12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2.13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2.14 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以下核心产品的销售许可证:(1)工业防火墙类;(2)安全审计产品类;(3)主机加固、主机安全防护类;(4)入侵检测类。须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平台可查,查询网站地址:http://www.ispl.com.cn/ispl/jsp/common/ProductList_Public.jsp。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范围为国电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加装全厂网络安全监控防护装置工作,对生产系统网络增加入侵检测、主机加固、安全审计功能,在与现有生产控制系统配套的信息安全产品,经过生产控制系统厂家进行兼容性和安全性测试验证并满足生产控制系统生产安全需求的前提下,达到对分散控制系统、生产监控系统电力安全防护升级相关工作及所涉及设备供货、系统等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试验、调试和运维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7月11日 09:00整到2018年07月19日 16:00整(北京时间))。

1.7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上查看招标公告、免费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可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澄清、投标等事项。

1.8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8.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8.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8.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8.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8.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8.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9 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

设备名称和规格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 (元)

交货期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元)

1

国电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加装全厂网络安全监控防护装置

1200元

本项目拟定2018年8月30日—2018年10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GDCX59-JGZB18-1121/01

110076元

1.10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07月31日 10: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联系电话:400-010-4000)。

1.12 开标时间和地点: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开标时间为2018年07月31日 10:00,地点为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

1.13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平台上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相关信息必须准确无误,保证金移交、退还以此为准。

投标保证金受益人的抬头、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如需填写支行请填写:北京西单支行)

帐号:“投标人提交保证金信息后生成的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1.14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公告内容有疑义,请与1.15条联系人联系。

1.15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电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

联 系 人: 张宇

电 话: 130*****052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北2街

邮编:102209

电话:********00-1-8128

邮箱:jts_liaogongda@126.com

联 系 人:金淘沙

客户服务:中国国电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户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新能源研究院101号楼

邮编:102209

邮箱:********00@b.qq.com">********00@b.qq.com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

CA办理电话:021-962600***-********;

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加密、测试电话:********00转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置 防护 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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